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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網絡遊戲 政府監管不能缺位或放權
http://www.CRNTT.tw   2017-07-24 00:31:25
 
  也就是說,即使是遊戲這類的虛擬娛樂產品,也不是“自由之王”。
 
  政府監管不能缺位或放權
 
  任何產品都有監管。對精神產品、出版物如電影電視、遊戲軟件等,發達資本主義國家更是如此。
 
  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對任何商家的產品或服務,大到航空機械設備,小到入口食品,各種標準的嚴格程度不少超過中國,精神產品更加嚴格,旨在對未成年人進行保護。東部的日本,由於特殊原因,色情業比較發達,但是同樣有嚴格的限制,比如,1939年通過《電影法》,對電影、電視片實行嚴格的等級制,並且對播出時間進行嚴格監管。歐洲電影大國法國,1961年就頒布了《關於對未成年人進入電影院的規定》。美國還有世界最早的限制電影內容的《海斯法典》。對於遊戲,世界各國更是嚴加管控。1978年,佛羅里達州就率先通過了《電腦犯罪法》,新加坡是主張政府必須強制介入網絡遊戲內容管理互聯網的國家之一,其他大多數國家包括曾號稱亞洲網游第一的韓國,都通過法律,對網絡遊戲進行監管,以保護未成年人。中國也應如此。 

  遊戲開發和經營者的自律自我管理不得放鬆 

  遊戲開發和經營者既要提供產品和服務,要“賺錢”,同時他們也是“社會人”,必須肩負社會責任,承擔社會義務。建國以來,由於我國實行國有計畫經濟,主體經濟均為國有。對企業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認識不足。環保、職工的利益保護、對消費者的保護等企業社會責任和義務長期得不到重視,既影響企業在國內的發展,也影響了到國外投資拓展。由於遊戲這種娛樂產品通過網絡和電腦、手機等電子設備操作,內容具有虛擬性、刺激性,對於自控能力不足的未成年人,極易成癮。外國對遊戲開發者和經營者對其推出的遊戲操作管理,均有嚴格的要求,規定遊戲開發和經營者從遊戲分級內容審查,到對玩家的主體年齡限制,再到玩的時間等等均有嚴格限制。遊戲開發和經營者必須經常主動從技術上完善所開發的遊戲產品,讓未成年人遠離色情、暴力、篡改歷史等負能量,加強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承擔起自己的責任。 

  社會組織和家庭的監督教育不能旁觀 

  社會對未成年人保護的責任,也是近些年才真正逐步重視和健全起來。但是毋庸置疑,與一些發達國家相比,還有一些差距。在這些方面,除傳統的媒體輿論的監督外,未成年關懷保護組織更有用武之地。婦聯、兒童關懷組織、基金會等均可對遊戲開發和經營者及未成年人予以監督和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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