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情節輕重依法判處刑罰
2月28日下午,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趙黎平故意殺人、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非法儲存爆炸物一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5月26日上午,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趙黎平執行死刑。
趙黎平成為十八大以來首位被執行死刑的副部級高官。5月27日,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單位行賄、濫用職權、徇私枉法6宗罪的天津市政協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長武長順,獲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成為繼白恩培、朱明國之後第三位被判死刑緩期執行的“大老虎”。
根據犯罪情節的輕重,司法懲腐對落馬高官絲毫不吝惜適用重刑。除死刑外,上半年,蘇榮,奚曉明,王保安,劉志庚,陳雪楓,安徽省原副省長楊振超,浙江省寧波市原市長盧子躍,青海省委原常委、西寧市委原書記毛小兵8人均被判處無期徒刑。至此,十八大後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大老虎”已多達18人。
6月21日,江蘇省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山西省原副省長任潤厚涉嫌受賄、貪污、巨額財產來源不明違法所得沒收申請一案。
據悉,任潤厚是反腐重災區山西落馬的“八虎”之一。山西省政協原副主席令政策,山西省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白雲,山西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長杜善學,山西省委原常委、原秘書長聶春玉,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金道銘,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委原書記陳川平以及曾長期任職山西的中國科協原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申維辰“七虎”均於去年年底前獲刑。
據介紹,因任潤厚病亡,其所涉案件並未實質進入司法程序,此次檢察機關提起沒收違法所得程序,標誌著對山西“八虎”貪腐行為的最終清算。
莊德水說:“對任潤厚提起違法所得沒收程序,對潛在的腐敗分子具有強烈警示意義,過去有些貪官在貪腐行為即將暴露前,往往會抱著‘犧牲一人,幸福全家’的念頭選擇自殺。違法所得沒收程序改變了人死就無法追究的局面,給潛在腐敗分子及其家屬造成心理壓力,無形中提高了反腐的威懾力,是法治反腐的一大進步。”
(來源:法制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