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中美建交談判,“美國駐軍”就是一項極為重要的內容。從周恩來到鄧小平,都提出了中美建交的三個原則,那就是美國必須與台灣當局“斷交”,美國從台灣地區撤軍,廢除《美台共同防禦條約》。美國接受了該建交三原則,並在中美建交協議中承諾在中美關係正常化之際,美國政府宣布立即斷絕同台灣的“外交關係”,在一九七九年四月一日以前從台灣和台灣海峽完全撤出美國軍事力量和軍事設施,並通知台灣當局終止《共同防禦條約》。美國政府還在《中美建交公報》發表的當日,在就中美建交一事發表的聲明中宣布,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美利堅合眾國將通知台灣,結束“外交關係”,美國與中華民國之間的《共同防禦條約》也將按照條約的規定予以終止。美國還聲明,在四個月內從台灣撤出美方餘留的軍事人員。
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中的“導彈危機”中,美國曾派遣航空母艦到台灣外海,但始終也沒有進入台灣內海。而《二零一八年國防授權法》卻在提要中的“支持盟友與夥伴”部分寫道,同意美國海軍軍艦例行停靠在台灣高雄或其他任何適合的港口,並允許美國太平洋司令部接受台灣提出的進港要求。法案還表示,美方應指示國防部落實以技術協助支持台灣發展水下作戰能力上的努力,包括載具與水雷;國會認為,美國應加強與台灣長期的夥伴關係與戰略合作。參院軍委會於六月二十八日以二十一票贊成對六票反對,通過了該法案。參院軍事委員會通過《二零一八年國防授權法》草案後,將送交參院全院審議;另外,若眾院通過的版本文字有所不同,兩院則需協調出同一版本,最終在兩院都通過,再送交白宮讓特朗普總統簽署,法案才生效。倘這項新政策獲得美國國會批准,而特朗普也予以簽署,就將是美國“一中政策”近四十年來的重大變動。不但是對中國國家主權的嚴重挑釁,也是違反《中美建交公報》的行為。
美國前任總統奧巴馬在卸任前,簽署了含有五角大廈應推動美台高階資深國防官員的交流,改善美台軍事關係與合作,交流項目為威脅分析、軍事準則、情報蒐集與分析、加強民間與軍方的活動與演訓等內容的《二零一七年會計年度國防授權法》,首度寫進了美台高階資深國防官員的交流,嚴重挑釁中國國家主權,干涉中國內政,是在實質上要強迫不同政黨的候任總統特朗普“食死貓”。現在美國國會又藉著《二零一八年國防授權法》的立法程序,“一個中國”政策,這不但是可能會挑起台海軍事危機,而且也是對國會內的朝野政客,對特朗普總統管治權威的直接挑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