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11日電/關於欣泰電氣保薦機構興業證券公告設立欣泰電氣欺詐發行先行賠付專項基金相關問題,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6月9日表示,中國證券業協會日前已經牽頭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和興業證券成立了欣泰電氣欺詐發行投資者先行賠付工作協調小組,為本次先行賠付做了大量前期準備工作,並將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幫助適格投資者充分利用交易平台和資金結算渠道,在短時間內完成賠付金額確認、和解承諾函簽署、賠付資金劃轉工作。
鄧舸強調,證監會一直高度重視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為有效落實中介機構責任,遏制欺詐發行行為,強化對投資者的保護,2015年11月重啟新股發行時,對保薦機構自行承諾先行賠付作了安排。因欣泰電氣發行時間在2014年1月,保薦機構興業證券並未做先行賠付承諾,但興業證券主動設立先行賠付專項基金解決投資者損失賠付問題。對此,證監會表示支持。
鄧舸表示,證監會注意到興業證券在欣泰電氣欺詐發行先行賠付專項基金設立公告中,有針對性地做了安排,在遵守相關法律的基礎上,充分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如除依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賠付適格投資者二級市場投資差額損失外,還參照《合同法》關於合同被撤銷後的法律責任的規定,對申購新股後一直持有到退市的投資者可按照其申購價格賠償持有損失,並受讓對應新股。證監會將持續關注興業證券先行賠付工作的後續進展,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來源:中國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