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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未登記組織 中國頒社會智庫發展新規
http://www.CRNTT.tw   2017-05-09 06:34:09
5月5日,民政部新聞發言人、辦公廳副主任李保俊(左)和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巡視員李波在發布會上。當日,民政部在北京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通報一季度民政重點工作進展及二季度相關工作安排;解讀民政部等九部門印發的《關於社會智庫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並答記者問。
  中評社香港5月9日電/中國官媒近日發布了《關於社會智庫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簡稱《意見》),其中為社會智庫定性——“由境內社會力量舉辦,以戰略問題和公共政策為主要研究對象,以服務黨和政府科學民主依法決策為宗旨,采取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基金會等組織形式,具有法人資格”。

  據德國之聲電台5月5日報道,《意見》明確對社會智庫提出要“加強黨的領導,強化政治責任”,“加強黨建工作”,“強化黨建責任”,表示將對社會智庫實行分類登記、雙重管理和綜合監管。

  《意見》指出,“對未經社會組織登記、擅自以社會智庫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由民政部門依法予以取締”。

  《意見》同時規定,社會智庫的“重要業務活動、依法接受境外捐贈資助”等要向主管單位報告。“與政府統計調查內容交叉重複的調查結果和數據發布業務主管單位應征求統計部門意見”。

  根據《意見》,如有社會智庫公開信息“不規範,應公開不公開、公開不及時、公開不准確的”情況,智庫將由民政部門約談其負責人責令改正,對拒不改正的,將被“列入社會組織異常名錄”,并通過統一的信息平台向社會公布。

  《意見》沒有提到具體執行日期,以及相關規定是否立即生效。

  中國民政部5日在媒體上刊文,對《意見》進行了解讀。文章稱,《意見》主要是針對社會智庫在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在優化發展環境、強化規範管理、加強自身建設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措施安排,將促進社會智庫提升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更好地發揮決策支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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