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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殖民”的台獨史觀
http://www.CRNTT.tw   2017-05-14 00:37:22
日本佔領台灣大肆屠殺超過四十萬人
  中評社╱題:“自我殖民”的台獨史觀 作者:黃光國(台灣),台灣大學心理學系教授

  在“228事件70周年中樞紀念儀式”上,蔡英文總統承諾撰寫“國家轉型正義調查報告”,嚴謹處理228事件責任歸屬;同時要求立法院本會期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並成立獨立機關負責轉型正義。她在致詞時,特別提到國史館前館長張炎憲。她說,張老師生前一直盼望228事件中“只有受害者,沒有加害者”的狀況,要得到改變。說得不錯,但結果是否會如此呢?

  三光政策

  自從扁政府時代的教育部長開始推行“同心圓史觀”,國民政府被定位為“外來政權”之後,二二八事件就變成了民進黨的“提款機”,只要提起“二二八事件”,國民黨就必須道歉如儀。蔡政府上台之後,更高舉“轉型正義”的大纛,徹底清算國民黨,將國民黨打趴在地,幾乎毫無還手之力。

  然而,國民政府真的是像日本殖民政府那樣的“外來政權”嗎?在我看來,這個問題必須放在黃仁宇所謂“大歷史”的宏觀角度中來做比較,才能得到較為公正的答案。

  甲午戰爭結束,1895年6月7日,日軍在台北舉行“始政儀式”,隨即揮軍南下,動用七萬大軍,“掃蕩”各地以“守土拒倭”作為號召的抗日義民軍。

  1895年8月14日,日軍攻陷苗栗,那一天福澤諭吉在《時事新報》上發表了一篇題為“可嚴重處分”的文章:

  “日本國版圖之內,不可存任何不順之民,或有人以為如此則島民將相率逃去,全島勢呈空虛,雖有土地將全無住民,而擔憂其後果。其實彼等之數至多不過三百萬,內地(指日本)苦於人口年年增殖,似台灣此種天然樂土,既歸我版圖,即使住民甚少,若講求陸續移住,不數年即不難充其數,我輩寧可待望島民自然逃去。茍不從我政之輩,一日亦不得存在於我版圖之內。苟有抵抗我兵者,叛民兇徒之類,不問兵民,全數誅戮,使成焦類,以全掃蕩之功。”

  基於這樣的“指導原則”,民政長官後藤新平以“殺光、燒光、搶光”的“三光政策”鐵腕掃蕩各地抗日“土匪”。在抗日三猛科鐵虎、簡大獅、林少貓的最後一猛林少貓戰死那一天,總督府宣佈:“全島治安完全回復。”後藤新平自己承認:自1897至1902年六年間,被逮捕的“土匪”有8030人,其中有3473人依“法”處死;另外有4043人則是未經法律程式的“臨時處分”而遭到殺戮。根據東鄉實和佐藤四郎(1916)合著的《台灣殖民發達史》,自1898至1902年五年間,經“匪徒刑罰令”而處死刑者,有2998人,未經法律程式而被殺戮者,多達10950人。

  自主客觀的史觀

  對於殖民主而言,這樣大規模的殺戮事件只不過是其“殖民發達史”的一頁而已。如果殖民地人民持有“自我殖民”的心態,不敢提出抗議,殖民主絕對不會自動道歉。時至今日,日本貨幣萬圓券上的人物頭像仍然是福澤諭吉,紀念他在明治時期鼓吹“脫亞入歐”,學習歐美國家,對亞洲各“落後國家”採取“殖民帝國主義”的“啟蒙”之功。

  台灣光復之初,固然發生過二二八事件;在國民政府遷台之後,更發生過“清鄉”和白色恐怖;然而,前者本質上是“官民衝突”;後者則是國共內戰的延續。在國民黨“一黨獨大”時期,大陸來台的“自由主義”知識分子,更和本地菁英一起爭取自由民主,不遺餘力。在台灣近代史上,我們能夠找到任何像福澤諭吉“苟有抵抗我兵者,叛民兇徒之類,不問兵民,全數誅戮,使成焦類,以全掃蕩之功”那樣的言論嗎?

  從十七世紀大航海時代結束之後,英、法、美是對外採取殖民帝國主義的第一波,德、日、義則是起而效法的第二波。如果台灣的學術社群有人甘為政治工具,而不能從這樣宏觀的“大歷史”來看二二八事件,執政黨又只會拿二二八事件當“提款機”,食髓知味,炒作不休,則台灣必將繼續陷在“內耗”的泥澤中,而難有寧靜之日。

  蔣介石日記保存相當完好,而且已經公開。看過蔣介石日記的史家大多同意:他具有理學家和基督徒的雙重性格,對每日發生的重大事件都鉅細靡遺地坦誠記錄。今天政府如果願意接受自主客觀的史觀,便應當放手讓學術界深入研究蔣介石在228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並且向大家說清楚:在民國36年3月8日國軍第21師抵台之前和之後,到底誰是“加害者”?誰是“被害者”?

  “去蔣化”

  民進黨的執政方針當然不是想要“公正客觀”地面對歷史,而是要藉由所謂的“轉型正義”,打擊國民黨,讓它永遠無法翻身。在此之前,文化部長鄭麗君於2月25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將從法制面推動中正紀念堂轉型,目前先停播《蔣公紀念歌》,將威權統治者意象鮮明商品包括:公仔、文具、生活用品等下架,並將中正藝廊、介石廳、瑞元廳等場所更改為“中性的”“2展廳”、“3展廳”。一連串措施被解讀為“去蔣化”,引起朝野熱議。

  在民進黨執政時期,中正紀念堂曾於2007年改名為“台灣民主紀念館”,後來國民黨重新執政,2009年改回原名,僅保留“自由廣場”牌匾。此外,中正紀念堂原本由教育部管轄,2009年由行政院核定改由文建會所屬,2012年則通過《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組織法》,改為文化部所轄三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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