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4日電/在美聯航客機上被拖拽的男子David Dao目前仍在醫院接受治療,並已雇傭了兩家著名芝加哥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律師將代表他狀告美聯航。
據外媒報道,12日,律師向庫克縣法院發出了緊急申請,想要確保芝加哥市和航空公司保留乘客登機的監控視頻。此外,律師還申請了駕駛艙錄音,乘客、員工和機組人員名單,事故報告,以及芝加哥航空局有關涉事警察的人事報告等等。美聯社稱,儘管尚未提起訴訟,但這是向訴訟方向邁出的第一步。
美國一位聚焦公共利益法學專家指出,美聯航和乘客簽訂的承運合同是保護乘客法律權利的法律憑證,這份合同規定了承運者的義務,並賦予美聯航擁有處理“超售”等權利,但這份合同不允許美聯航在乘客已經登機的情況下拒載乘客,除非登機乘客遇到醉酒或重病等因素。除了醉酒或重病等因素,承運合同中還規定了一些航空公司可以把乘客“趕”下飛機的情況,但是不管怎樣,絕對不包括航空公司成員需要座位,而把乘客趕下飛機的情況。
此前,美聯航發言人當天承認,事發航班實際並未超售機票,強迫乘客下機只為安排公司機務人員。
美聯航應當承擔哪些法律責任,這位被強行拖拽下機的亞裔男子未來可能獲得怎樣的賠償,北京青年報記者採訪了國際航空法專家刁偉民律師。
刁偉民表示,根據相關視頻和報道,美聯航這次拒載是沒有任何的法律依據的。如果說例外的情況,根據國際公約,對於已上機的旅客,只有在影響飛行安全或旅客不適合乘機的情況下(比如尋釁滋事),機長才有權力要求乘客下機,但在這一案例中,被拖下飛機的醫生不屬於上述情況。他認為,美國有完善的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院需要判定的是美聯航是不是濫用超售規則,任意拒載乘客。如果確認乘客出行權利受到侵犯,並且在公共場合受到精神侮辱,旅客應得到精神損害賠償,可能會得到數百萬美金的巨額賠償。
“當然,也不見得一定會打官司,美聯航可能會通過協商的方式,與乘客達成和解方案。值得注意的是,美國對消費者保護的法律非常完善,根據一定情況,法院也很可能會支持數額很高的精神損害賠償。”刁偉民律師稱。
(來源:北京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