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4日電/韓國媒體報道指出,為竭力阻止韓劇蔓延,朝鮮當局日前修改《刑法》,看韓劇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到10年勞動改造。分析人士認為,朝鮮體制是靠封閉才能維持,為阻止外部信息流入,今後朝鮮將繼續採取限制措施。
據報道,朝鮮2015年修改《刑法》條例,規定“傳入、傳播、非法保存頽廢文化(第183條)”或“進行頽廢行為(第184條)”,可判處五年以上、10年以下勞改。
朝鮮2012年《刑法》規定,傳入、傳播或非法保存頽廢文化者,判處最高五年勞動改造,頽廢行為則判處最高兩年勞改。顯而易見,朝鮮2015年修訂的新版本,處罰力度明顯加大。
依照朝鮮《刑法》,“頽廢行為”是指閱覽及收聽頽廢、色情及污穢內容的圖畫、照片、書籍、歌曲及電視電影;民眾接觸韓劇、韓國電影等資本主義文化,即是與該項法律相抵觸。
去年8月逃至韓國的前朝鮮駐英國副大使太永浩曾表示,朝鮮民眾白天高呼“金正恩萬歲”,晚上卻蒙著被子看韓劇,於是許多人產生對南方的向往。
另外,修訂後的《刑法》還新設“非法國際通信罪(第222條)”,非法國際通信將判最高一年勞改,情節嚴重時判處最高五年勞改。
韓國對朝廣播“國民統一廣播電台”代表李光白表示,朝鮮很久以前開始阻止外部信息流入到國內,但現在已經到了當局無法控制的地步了。
他認為,朝鮮通過修改《刑法》,可能意圖給民眾帶來心理壓力,是進一步提高警惕的措施。今後朝鮮可能繼續出台新措施,以有效阻止韓劇等外部信息湧入。
(來源:聯合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