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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6日,在北京首都機場,“百名紅通人員”頭號嫌犯楊秀珠回國自首。中紀委網站 |
中評社香港3月31日電/分析人士稱,倘若澳不批准中澳引渡條約,中國有關部門將使用“其他選項”遣返逃犯,例如向其家人施壓以勸說逃犯回國等。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表示,作為反腐行動的一部分,引渡條約僅是中國追回逃犯和贓款的途徑之一。
澳大利亞《悉尼先驅晨報》3月30日載文《隨著引渡條約踉蹌難行,中國將使用“其他選項”追回逃犯》,文章說,其他選項還包括與澳當局合作調查中國逃犯的簽證或納稅狀況等。“倘若該條約無法在近期簽署,那麼還可通過勸說以及(啓動)非法移民(調查)之類的司法合作等其他選項遣返(逃犯);當這扇門被關閉時,我們可以嘗試打開窗戶,如果窗戶也被關閉,我們還可以嘗試挖洞。”他說。
目前,美國、加拿大和新西蘭是中國“百名紅通”排名前三的外逃目的地。這三國都尚未與中國簽署引渡條約,但加正在考慮。在莊看來,中國貪官或在逃人員尋求到澳大利亞過著逍遙法外的奢靡生活對於澳社會并無好處。“是否摒棄政治偏見并將反腐措施當做一項國際公共服務,這要取決於澳。”他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