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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智強:荒唐起訴書 北檢成柯建銘發言人
http://www.CRNTT.tw   2017-03-15 15:55:26
羅智強批北檢起訴書是柯建銘聲明稿。(照片:羅智強臉書)
  中評社台北3月15日電/針對台北地檢署14日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 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洩密等罪起訴馬英九總統,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今日在臉書批評北檢,一份窮盡力氣羅織拼湊的起訴書,大家還以為是柯建銘的聲明稿。這様的司法,還能留人幾分尊重尊敬?北檢拿“偵查不公開”來起訴馬英九總統,羅織的心態已經可見。

  羅智強指出,地檢署為了強編馬英九總統的“主觀犯意”,明知道這個案子已經調查告一段落,與偵查不公開無關。卻以報告書內容尚有“後續偵查之發展計畫”等語,即認定馬英九總統主觀上知道案件尚在“偵查不公開”的規範內。

  羅智強認為地檢署故意將8月31日的會議,跟“開除王金平黨籍”連在一起,不是自我矛盾嗎? 這根本是一種要陷人於父子騎驢的打法。

  羅智強批北檢這種在起訴書裡,自己打臉自己的做法,不會臉紅氣喘嗎?

  以下為羅智強臉書全文:

  荒唐起訴書,北檢竟成柯建銘發言人

  北檢公布了起訴書,看完起訴書,讓我對北檢“最後一點尊重”都崩盤了。

  北檢口口聲聲談的“偵查不公開”,根本就是在混淆視聽,偵查不公開規範的是“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除依法令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保護合法權益有必要者外,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知悉之事項,不得公開或揭露予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以外之人員。”

  換句話說,偵查不公開,主要規範的是檢察官等司法人員,而非總統。北檢拿“偵查不公開”來起訴馬英九總統,羅織的心態已經可見。

  其次,因為江宜樺院長在9/6號特偵組記者會後,才要求曾勇夫請辭,北檢就指控,馬英九總統8/31找江宜樺、羅智強來開會,“並非將法務部部長之留任與否、接任人選等內閣閣員政治責任問題置為討論核心。”“江宜樺既可因法務部部長之政治責任問題,於1日內逕予更換閣員,被告應無於8月31日連夜召見江宜樺、羅智強專程討論曾勇夫去留之必要性”

  可是同樣的,馬英九總統在9月6日特偵組記者會後,國民黨才啟動開除王金平黨籍的程序,北檢卻說“被告於102年8月31日晚間洩密予江宜樺、羅智強2人,非單純為處理法務部部長去留之政治責任,而係為進行後續政局安排。”

  地檢署故意將8月31日的會議,跟“開除王金平黨籍”連在一起,不是自我矛盾嗎? 馬英九總統也大可以(事實上也是)待9月6日特偵組記者之後,才開始黨內程序的作業。

  北檢這種在起訴書裡,自己打臉自己的做法,不會臉紅氣喘嗎?

  又地檢署引用個人資料保護法,說馬英九總統跟江、羅討論後,也是採取“不處理、尊重”的態度,江、羅也沒有再告知他人,既然馬、江、羅三人“什麼事都不做”,可見馬英九總統告不告知江、羅,與“公共利益”完全無涉。

  天啊!有這種邏輯推演能力,台灣的司法不嚇死人才怪。如果反過來,馬英九總統下指令要我和江宜樺院長“做什麼”,反而沒事?

  這根本是一種要陷人於父子騎驢的打法,總統不是超人,他需要幕僚與諮詢,總統本身即對司法非常尊重,與江、羅討論完後,更確定了“不處理、尊重”定位,現在證明是完全正確的,而事實上,這様的討論,不管有沒有進行後續的行動,正是“國事諮商”的一部分。

  更有甚者,國會議長關說司法,這牽涉到司法獨立性、國會的穩定與變動、未來閣員的調整、許多法案的推動皆會有變化,北檢竟稱這與“公共利益”無關,所以馬召江、羅諮商是“無故”。與社會實情、“國家”治理實況脫節至此,夫復何言?

  地檢署又說,馬英九總統將關說司法的案情洩露與江、羅,有損柯建銘的人格權。試問,黃世銘已經向馬英九總統報告,9月6日會召開記者會,江、羅早五天、晚五天知道,對柯建銘的人格權,有何損害?而且,江羅在這六日,嚴守秘密,並未向外界揭露。

  地檢署為了強編馬英九總統的“主觀犯意”,明明知道黃世銘向馬英九總統報告“這個案子已經調查告一段落,這個案子不是刑事不法,而是行政不法”,與偵查不公開無關。卻以報告書內容尚有“後續偵查之發展計畫”等語,即認定馬英九總統主觀上知道案件尚在“偵查不公開”的規範內。

  問題是,馬英九總統並非第一線之檢察官,當檢察總長跟馬英九總統報告已無刑事不法,馬英九總統有什麼理由要去懷疑黃世銘?馬英九總統又怎麼會知道還有“後續偵查之發展計畫”,就表示應該要“偵查不公開”?

  更不要說,“偵查不公開”也有公共利益的例外條款,馬英九總統當然也可能是相信黃總長對“公共利益”的判斷(這是合理的,因為若不如此黃總長本身就先洩密),而認為並無洩密問題。也就是說,馬英九總統不但主觀上無洩密,也無所謂“教唆”洩密。

  一份窮盡力氣羅織拼湊的起訴書,若把起訴書形式略去,大家還以為是柯建銘的聲明稿。堂堂北檢,淪為司法關說案主角的發言人。這様的司法,還能留人幾分尊重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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