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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總統涉教唆洩密案起訴書全文。(資料來源:台北地檢署) |
中評社台北3月14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2013年9月掀起“馬王政爭”的馬英九總統涉教唆洩密案,上午宣布偵結,認定馬涉洩密,宣布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部分預訂3月28日作出一審判決。
起訴書全文見附圖,共88頁。
北檢今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教唆洩密等罪嫌起訴馬英九總統,檢方認定馬在2013年8月31日因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告知王金平等涉關說,他明知行使總統職權,應符合憲法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但為了撤銷王金平黨籍及喪失立法院長職位,有不法作為。
北檢指出,馬英九總統明知總統、行政院長對檢察官偵查並無指揮監督之權,檢察總長也沒有向行政院長報告偵查中的刑事個案義務,卻在2013年9月4日中午從總統府打電話給黃世銘,教唆他向江宜樺報告,導致黃本來沒向江洩漏偵查秘密、監察通訊得到的秘密資料及柯建銘個資,卻因受到馬的教唆,而當面交付專案報告給江。
起訴書指出,馬英九總統矢口否認犯行,辯稱9月4日部分是曾勇夫涉案,他當時沒有對黃做任何指示,只是請他去報告而已。因江宜樺是黃世銘的直屬長官,黃應該跟江報告,但黃卻跑來跟我報告,所以請江先補這個程序,依照程序及體制,黃應該向江報告,所以還要黃再向江報告一次。
全案緣於特偵組調查立法院前院長王金平等人是否替立委柯建銘關說司法案件,案件還沒偵結,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卻在2013年8月31日、9月1日報告馬英九總統、9月4日報告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再過兩天開記者會揭露。黃世銘因此被法院依違反通保法,判一年三月定讞。
馬英九總統因此分別遭柯建銘及律師黃帝穎等人提告。柯建銘自訴控告馬在特偵組偵辦司法關說案時,洩漏黃世銘陳報的偵查機密,涉犯刑法洩密、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此部分北院在本月8日已傳馬出庭,柯也親赴法庭。
至於黃帝穎等人告發,指控馬在2013年9月4日聽取黃世銘報告偵查祕密後,指示黃再向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涉嫌教唆洩密。北檢清查後發現並不在柯建銘自訴範圍內,才簽分他字案,由周士榆負責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