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聯社3月10日報道稱,韓國憲法法院10日11時宣判彈劾有效,即刻罷免朴槿惠總統職務,在韓國憲政史上首開彈劾罷免總統的先河。韓國將於5月初提前7個多月舉行第19屆總統大選,選出第12任總統。以下為國會決議彈劾總統以來的大事記。
▲ 2016年12月9日=韓國國會通過彈劾總統朴槿惠的決議,憲法法院(憲院)受理彈劾案。
▲ 12月11日=憲院指派法官姜日源主審總統彈劾案。
▲ 12月13日=李貞美、李鎮盛、姜日源被定為彈劾案預審法官。
▲ 12月14日=憲院決定啟動審前準備程序。
▲ 12月15日=憲院向總統閨密擅政案獨立檢察組和檢方申請調取卷宗。
▲ 12月16日=朴槿惠提交答辯狀,對憲院申請調取卷宗提出異議。
▲ 12月22日=彈劾案第一場預審舉行。
▲ 12月24日=法務部向憲院提交認定彈劾審理符合條件及程序合法的意見書。
▲ 12月26日=首爾市中央地方檢察廳提交閨密擅政案卷宗。
▲ 12月27日=第二場預審舉行,總統方面提請對Mir基金會等62家涉案機構進行案情詢問和文件調閱,確認企業是否自願出錢。
▲ 12月30日=第三場預審舉行,憲院批准對7家涉案機構的詢問調閱,駁回國會所提勒令朴槿惠出庭受審的請求。
▲ 2017.1月1日=朴槿惠在總統府跑口記者團拜會上矢口否認彈劾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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