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續道,其實,退役將軍赴陸交流,這本來是好事一樁,可以化解兩岸敵意,消除誤會。即使是站在民進黨的角度,也可避免兩岸戰火重啟。但上台後老是強調“維持現狀”,對大陸“不刺激、不挑釁”的蔡英文,卻將大陸視為“準敵國”,這就不但是撕下她的“維持現狀”畫皮,而且更進一步暴露她的“兩國論”本質。而且,也是她縱容台獨的耐心實質的公開表現。實際上,她要管制退役將軍和離職政務官到大陸活動,卻不反對閒置的立委以至政務官與“藏獨”、“疆獨”組織的人員接觸,甚至參加熱比婭、達賴喇嘛舉辦的活動。這種“愛憎分明”的態度,就將她的台獨心態暴露無遺。
民進黨的發家利器之一,就是“人權”,包括參加政治活動的權利。在當時,這是進步民主的體現,因為國民黨政權搞獨裁,實行全世界時間最長的戒嚴體制。民進黨及其前身——“黨外”正是在此背景下,進行爭取民主自由,反對獨裁管治的活動的。現在,當他們得到政權後,卻竟然拿起當年對手的手法,限制言論自由和信仰自由。就此而言,民進黨正在走當年國民黨獨裁統治的老路,民進黨已經蛻化墮落變質。
民進黨為了標榜自己的人權,當然更是為了“曲線加入聯合國”,計畫利用簽署兩個國際人權公約,及成立實施兩個國際人權公約的行政機關,來向聯合國表達自己履行國際公約的“誠意”,以騙取聯合國或其下屬人權機構向其打開大門。實際上,批准兩個“國際人權公約”,確是民進黨運用其前身──“黨外”活動過去曾長期遭受“白色恐怖”鎮壓的“悲情”形象,來作其推動“人權外交”的一大“利多”因素。因此,民進黨政權有意利用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六日聯合國大會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並於同年十二月十九日開放簽署後,台灣當局即於一九六七年十月五日由其“常駐聯合國代表”劉鍇簽署這兩個“國際人權公約”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選擇性議定書》(允許個人向人權委員會訴告其本國政府違反公約)的歷史條件,研究將對兩個國際人權公約的“批准書”遞交聯合國秘書長存放的可行性,並研擬將兩個國際人權公約“國內化”的法律草案,使之成為台灣正式的“人權法典”。
而兩個國際人權公約的精髓,就是保障公民的權利包括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的權利。但民進黨當局現在的做法,卻都是違背兩個國際人權公約,尤其是《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因此,這只不過是“自打臉”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