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0日電/2月18日中午12時25分,在武漢市武昌火車站附近,發生一起惡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胡某東因每碗面1元錢的差價,與面館老板發生口角糾紛,隨後持面館菜刀,將面館老板姚某砍殺。事後據警方通報,嫌犯系四川宣漢縣三墩人胡某東,現年22歲。死者為湖北十堰人,現年42歲,在此經營面館一年左右。2月19日晚,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趕到胡某東一家人的現居地宣漢大竹縣牌坊鄉太平橋,2013年胡某東一家從宣漢老家搬到了此地。記著趕到太平橋時,胡某東的母親冉女士在家,父親胡某華在西寧打工。面對記者的採訪,冉女士掉下了眼淚,稱自己是19日下午才知道兒子殺了人。得知兒子在外惹了這麼大的事,冉女士不知如何是好,稱都是因為沒管教好兒子,給人家造成這麼大的傷害,真心對死者的家人說聲“對不起”,後面將積極配合警方的調查。記者在採訪中獲悉,胡某東在2016年三四月份出現精神疾病後,家人帶起四處求醫,還於2016年10月為其辦理了殘疾證。胡某東屬於二級精神殘疾。今年春節,他爸爸讓他吃完飯後洗碗,沒想到他居然提起啤酒瓶要打他爸爸,被我及時勸阻了。由於在言語上有點衝突,他還差點把我打倒。後來,我只好躲著他……”
A 胡母說法
事發前一天 曾求助母親和堂兄
據胡某東的母親冉女士介紹,原本計畫胡某東與父親一起到西寧堂兄承包的鐵路工地上打工,但其拒絕前往。初十早上,回到宣漢三墩老家的胡某東獨自坐車到達州城,後來離開了達州,不知去向。2月17日下午4點左右,一位姓蔡的先生從湖北打來電話,她才知道兒子在湖北。2月19日晚10點,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通過查詢當天的通話記錄,聯繫上蔡先生。蔡先生說:“當天4點左右,胡某東穿著拖鞋,留著鼻涕,在武漢宏基汽車站(距離事發現場很近)向我求助,要我幫忙向他家人要點錢。”蔡先生當時想幫他打了電話後再幫其買碗面條吃。“但等我打完電話,發現他就一個人跑到車站去了”。得知18日的命案就是胡某東犯下的消息後,蔡先生特別震驚:“太不可思議了!”蔡先生回憶說,胡某東當時找到他幫忙時,思維比較正常,除了看到他冷和餓之外,其他並沒什麼異樣。
輟學前聽話 去年才為他辦殘疾人證
冉女士介紹,以前在宣漢縣三墩中學念的初中,但由於成績不好,初中沒有畢業便輟學,十六歲開始外出打工。此前與堂兄一起在外面修鐵路。冉女士說,到兒子輟學前,都表現得很好,也很聽話,那時候在老家時,回了家還主動幹農活。出去打工後,脾氣慢慢變得不好。去年二三月份,胡某東精神出現異常,家裡帶他到達州城裡去看病,不料還被醫媒子帶到一個小診所騙了2800多元。去年4月中旬前後,家裡又將他帶到宣漢土主鎮上的精神病醫院治療,前後一個多月時間花了1萬多元。情況有所好轉,7月份又隨父親一起出去打工。
越來越暴躁,春節在家差點打倒母親
冉女士表示,家長兩方家裡都沒有精神病遺傳。對於兒子越來越暴躁的脾氣,冉女士卻是看在眼裡疼在心裡。“今年春節,他爸爸讓他吃完飯後洗碗,沒想到他居然提起啤酒瓶要打他爸爸,被我及時勸阻了。由於在言語上有點衝突,他還差點把我打倒。後來,我沒辦法只好躲著他。”堂兄胡先生介紹,擔心胡某東在家裡惹事,曾刻意將其帶到工地上兩年多。但他經常不服管教,“這兩年來跟我打過幾次架”。去年在工地上,胡某東不但動不動就跟別人吵鬧打架,而且在工地上搞破壞,行為舉止越來越離譜。在大竹縣牌坊鄉太平橋,胡某東的鄰居稱他們搬到這裡後,有鄰居給了他們一點兒地種菜,剛開始還經常看到他到地裡勞動,比較聽話。最近兩年看到他說話做事有點兒異樣,但不是特別突出。“突然聽說他在外面殺了人,還是沒想到發生這麼大的事情。”
B 村幹部回憶
“那個娃兒不愛跟人說話年前才知他有精神殘疾”
“那個娃兒看起有點憨,就是不愛跟人說話交流。”2月19日晚,宣漢縣三墩土家族鄉龍虎村村支書尹某在電話中告訴記者,胡某東一家人在幾年前就搬到大竹縣去了,可能那邊條件要好些,但他們的戶口還在宣漢老家,所以在宣漢辦的殘疾人證。由於目前的龍虎村屬於合併村,尹某與胡某東原本屬於鄰村,因此,尹某對胡某東一家人並不是很熟。據尹某介紹,大約有10來年沒看到過胡某東了,但對他還有點印象——不愛跟人說話。胡某東的伯父現在還住在三墩,但現在搬到場鎮上去住了。尹某說,胡某東有精神殘疾這個事是年前才知道,交農保的時候他們才把他的精神殘疾證拿來。
C 他的病史
去年在當地精神病院住院被診斷出有精神障礙
據知情人士透露,胡某東曾於2016年上半年在宣漢縣精神病醫院住院,治療一段時間後情況有所好轉,於2016年6月25日出院。宣漢縣精神病醫院對胡某東的精神檢查給出的結論是:意識清楚,定向力完整,計算力差,衣著整潔,接觸交談尚差,問話部分切題,易激怒,坐立不安,未引出幻聽症狀;思維邏輯障礙,情感不協調,自知力缺失,社會功能明顯受損。診斷意見是:精神發育遲滯伴精神障礙。出院後,胡某東的家人於2016年10月向宣漢縣殘疾人聯合會提出了精神殘疾申請。宣漢縣殘聯根據宣漢縣精神病醫院給出的精神檢查結論和診斷意見,確定胡某東精神殘疾二級,“一切都是合理合法,按照程序辦的。”據知情人士介紹,精神殘疾分為四級,一級為最嚴重,二級次嚴重,四級為精神最輕殘疾。但精神殘疾的定級不適用於司法機關,司法機關在辦案量刑等方面,對於精神方面的問題單獨有一套標準。
D 回憶之殤
16歲出去打工開始他的性格開始變了
“他小時候很聽話,家裡人的衣服都是他洗,還經常主動做家務,當時家裡有4頭豬1頭母牛,他放學後會把豬食準備好,還會給牛準備草料。”胡某東的母親冉女士說。胡某東在牌坊鄉的鄰居張先生也說,胡某東和家人一起剛搬過來時,雖然不愛說話,但對人很禮貌,也經常幫家人幹活,但最近兩年卻感覺“像變了一個人”,也不知到底咋回事。“大概十六歲的時候,他開始出去打工,也是從那時起他的性格開始變了。”冉女士說,出門打工後,他不像以前那麼聽話了,有時候會跟家人頂嘴。“他出門打工這麼多年,一直沒存到錢,平時有錢的時候,他花錢也是大手大腳的。”冉女士說,胡某在青海西寧與父親一起打工時,曾在一天之內花掉了700元,其中400元是為了租車從西寧前往工地。冉女士介紹,為了讓兒子以後能自己養活自己,家人和親友最近幾年都曾勸他學手藝。“他學過理髮、摩托車維修、木工,但都沒有學成功。”冉女士說,去年春節和今年春節,胡某東的師傅們還給他介紹過工作,但胡某東最終都沒有去,因為他不想被人管。2014年春節期間,胡某東在家裡和5歲的妹妹搶電視遙控板,“我們以為他會讓著妹妹,沒想到他突然發火,竟然用跳繩的繩子打妹妹的臉。我們看見後,立即上前制止,他還提起板凳準備打我們,被他爸爸攔下了。”冉女士告訴記者,那個時候,他們覺得兒子已越來越不正常,當時也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直到2016年去醫院檢查,才發現他患上了精神疾病。冉女士指著家裡的幾個殘損的坐凳說:“家裡的門和凳子,都被他摔壞了。”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