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島工作藍圖:實現“四新”目標
《全國海島保護工作“十三五”規劃》提出,到2020年,中國海島工作實現“四新”目標:
——海島生態保護開創新局面。逐步形成分級分類海島保護制度,將10%的海島納入國家海島保護名錄。
——海島開發利用跨上新台階。培育一批宜居宜遊海島,探索形成旅遊、漁業等海島生態開發利用模式。
——權益島礁保護取得新成果。在“十二五”期間已選劃的22個領海基點保護範圍基礎上,再完成51個領海基點保護範圍的選劃。
——海島綜合管理能力取得新進展。基本構建海島保護的約束與引導制度體系,海島生態監視監測能力大幅提升,促進海島工作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國家海洋局副局長房建孟表示,為確保規劃順利實施,從5個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統籌謀劃、系統部署、協調推進的長效機制,廣泛動員各地和社會力量,推進規劃實施。
二是增強多元投入,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資機制,充分發揮財政性資金的引領和示範作用,積極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引導和鼓勵社會資金參與海島保護。
三是強化隊伍建設,提升海島管理與研究人員的業務水準和創新能力,形成一批支撐海島保護與管理的人才隊伍。
四是深化軍民融合,建立健全海島保護與利用軍民融合協調機制,研究廢棄國防用途海島及其設施轉為民用機制。
五是推進宣傳教育,在全社會營造保護海島、愛護海島的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