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9日電/德司達(南京)染料有限公司因向運河偷排廢酸2698.1噸,被揚州中級法院判決構成污染環境罪,罰金2000萬元,相關責任人被依法判處刑罰。經專業機構評估,這2698.1噸廢酸硫酸平均濃度59.34%,數值超過構罪標準數百倍,且偷排地點河網密度高、水系豐富,附近多處水廠被迫停產停水。
由於上述2000萬元罰金收繳國庫,並不用來環境修復,因此,江蘇省環保聯合會近日又將該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賠償環境污染修復費用為2428.29萬元。日前,南京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利益面前鋌而走險
廢酸層層非法轉由無資質者處理,其結果是直排入河
德司達(南京)染料有限公司成立於2004年。2010年以前,公司生產時產生的廢酸都是處理到pH值符合要求後,再將廢水送至污水處理廠處置。按照市場價,每噸的處置費用約3000元。
該公司母公司被浙江龍盛集團收購後,李德忠擔任總經理和法定代表人。為節約成本,負責廢酸處置的公司總經理助理王軍聯繫南京順久化工有限公司負責人王占榮。然而,這個順久公司只是一家化工品運輸企業,並無廢酸處理資質。經審查,王軍在明知其沒有處置廢酸資質、只能開具運輸發票的情況下,仍與王占榮達成按每噸580元處置廢酸的口頭協議。
此後,負責拉運對接的是時任德司達(南京)染料有限公司罐區主管黃進軍。經審查,黃進軍明知順久公司沒有處置廢酸資質,仍與拉運廢酸的王占榮對接。根據事後黃進軍的供認,2011年1月至2014年初,他以每噸20元或50元向王占榮索取回扣。通過每月核對拉運廢酸的數量,王占榮先後8次向黃進軍支付28.1萬元。王軍則承認收過王占榮面值3萬元左右的購物卡。
但是,王占榮並非這條利益鏈的終點,而是“二道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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