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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宜盡早操作聯合國新決議文填平模糊空間
http://www.CRNTT.tw   2017-01-08 09:39:47
 
  實際上,雖然聯合國第二七五八號決議已經在政治、法律和程序上徹底解決了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而聯合國是由主權國家組成的政府間國際組織,作為中國的一部份的台灣地區,根本沒有資格以任何名義和借口參與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的工作和活動;但不可否認的是,受限於當時的時空背景,第二七五八號決議確也是存在著不夠周延之處。尤其是其中的“蔣介石的代表”的提法,就有不夠嚴謹之嫌,顯然並非是法律用語,而是政治用語。而且並沒有明確列明“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組成部份”,因而就為阿扁﹑蔡英文政府留下了“台灣有權加入聯合國”訴求的模糊空間。

  這當然不能責備阿爾及利亞等二十三個提案國。因為在當時的國際政治環境中,沒有想得那麼複雜;及蔣介石堅守“一個中國”原則,實行“漢賊不兩立”政治手法的背景;再加上在阿爾巴尼亞、阿爾及利亞等提案國起草該提案時,中國尚未有恢復在聯合國的合法地位,沒有派員出席聯合國大會,更沒有參與該提案的起草工作,而提案國雖然擁有高度的政治熱情,但卻缺乏對台海問題的精準了解,因而就漏下了沒有闡明“台灣海峽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原則的“漏洞。

  其實,當時毛澤東主席是曾有過疑慮的。他在會見喬冠華等奔赴紐約參加聯合國大會的外交代表團成員時,就曾問周恩來總理:“你說這個決議會不會有什麼後遺症?國際問題上會不會有什麼反復?”但經過一番討論,毛、周兩人都認為二七五八號決議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才是唯一的合法政府,立即將蔣介石集團驅逐出去”,就已經從政治、法律和道義上阻塞了製造“兩個中國”的可能性,沒有空子可鑽。不過,代表團成員之一的吳妙發,還是覺察到決議的某些“模糊之處”,後來他就回憶道:“我們當時就在心裡嘀咕,唯一合法政府是明確了,但‘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組成部分’這個表述沒有在二七五八號決議裡明確地體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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