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2月27日電/新竹光復中學高二學生日前在變裝遊行中,扮演了德國納粹親衛隊,不僅引來以色列在台辦事處公開譴責,表示感到震驚與失望;德國在台協會隨後也批評,很遺憾地學生們並不了解,納粹的標誌所代表的意義就是蔑視人權與壓迫。台教育部雖然對此事表示,包括學校內部責任檢討和後續教育的強化,只要處理適當,原則上會尊重學校,但也決定學校行政疏失部分仍會扣減獎補助款。
中央網路報今天社評說,不知是否受到輿論壓力及教育部扣減獎補助款的影響,光復中學校長發表公開聲明稿,認為自己監督教育無方,難辭其咎,辭去校長職務以示負責,相關人士也將檢討行政疏失並究責。聽聞校長辭職,教育部國教署表示,“有些錯愕”、“不希望校長、老師或學生因此事受到過大指責或壓力,處分要符合比例原則,是否須到辭職地步,有討論空間”。
現在私校在少子化的衝擊下,在辦學上已經面臨許多挑戰,教育部獎補助款對私校辦學上的助益甚大。然而在未經最終檢討完成就決定扣減獎補助款,符合比例原則嗎?更何況發生此事教育部完全沒責任嗎?這是第一次發生類似的嗎?據瞭解,2011年有學生參加國防部暑期戰鬥營,在報到時穿著德國納粹軍服,也引起以色列駐台代表批評。若是當時有作為,還會繼續發生憾事嗎?
教育部長潘文忠強調:“台灣持續推動公民與歷史教育,培養孩子對於促進世界和平具思考反省力,光復中學發生學生扮裝納粹事件,感到非常遺憾;學校誤認為是學生創意表演,卻未能深入了解,因其疏忽所引發社會上很大的傷痛。”教育部長雖然道歉,但是責任還是推給學校,難道這不是教育部推動公民與歷史教育的失策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