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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星光計畫”或因裝甲車事件而告完結
http://www.CRNTT.tw   2016-11-29 08:27:37
 
   外媒說,這批戰略武器是在貨輪停經廈門時,就已經被中國大陸的情報機關偵知的。但為避免傷害中國與新加坡的關係,因而沒有在廈門“出手”,而是通知這艘貨輪的下一站——香港特區的海關,在實行“一國兩制”的香港處理的政治敏感度將會低些。香港海關以例行巡查的名義揭發此事件,但卻以比例行巡查更嚴的程序及更多的人手,調查這些“貨物”,並以前所未有的“與媒體合作”的態度和手法,公佈該案件,讓中外媒體都能圖文並茂地予以報道。這立即讓台灣當局和新加坡都陷於無比尷尬之中。新加坡已經派出一隊軍人前赴香港處理,但香港海關還得聽北京的。處理方式可大可小,倘是向司法機關起訴,並以“走私軍火”定罪,所有武器物資將被沒收,有“洩露機密”之虞,還將被罰款,甚至還將會遭到通緝付運人;倘是以“誤會”定性,即可放行,那就當甚麼事都沒有發生過。

   文章分析,如果是在中國與新加坡的關係較佳的歲月,可能是採用後一種方式處理。但最近新加坡對中國的態度極不友好,尤其是在南海糾紛事件上,新加坡本來並非是聲索國,但卻跳得老高,後來在菲律賓都不再強調“南海仲裁案”,新總統還跑到中國輸誠,連利益相關的越南也降低了調子之下,新加坡卻仍然是在叫喊必須執行那個非法“國際法庭”的仲裁!因此,說不好中國將會充分利用此事件,敲打新加坡一番。

  而此一事件更嚴重的是,新加坡與台灣當局的“星光計畫”,過去是新加坡出動兵員及消耗品,台灣當局提供武器裝備及營房。但今次運回新加坡的,卻是裝甲車,而且還是較為新式的AV-81泰瑞克斯型號,其機動性佳,可全方位監察四周環境,車頂設置的槍炮屬全自動,並非如舊式裝甲車般,需要士兵在外面操控,可減低性命危險。那麼,尚未啟運的同類裝甲車,是否就索性留在台灣,等於是“贈送給台灣當局?

  此事態非同小可,難怪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特地強調:“我要重申的是,中國政府一貫堅決反對我建交國與台灣地區開展任何形式的官方往來,包括軍事交流與合作。”由此,就可知香港特區海關的高調揭發此一事件,完全是配合中央政府的外交鬥爭,及向企圖與“非邦交國”發展軍事關係的蔡英文施加壓力。

  本來,在新加坡與台灣當局“建交”時期,新加坡鑑於其領土幅員較小,無法進行軍事演訓,因而李光耀籍著與蔣介石父子的友好關係,提出在台灣訓練新加坡武裝部隊的請求。一九七五年四月,李光耀與蔣經國簽署了一項絕密的軍事交流與合作協議,即“星光演習及星光計畫”。根據協議內容,新加坡組建一支由步兵、砲兵和裝甲兵組成的部隊,定期輪流到台灣訓練,俗稱為“星光部隊”。其中陸軍在屏東恆春、雲林縣默林基地,砲兵在雲林縣斗六基地,裝甲兵在新竹湖口基地,空軍防砲兵則在屏東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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