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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仲裁與“太平島”地位的挑戰
http://www.CRNTT.tw   2017-01-25 00:18:35
南海仲裁不僅違反了“海洋法”的普遍原則,更讓國際仲裁法庭淪為某些霸權國家的鷹犬。
  中評社╱題:南海仲裁與“太平島”地位的挑戰 作者:李理(北京),中國社科院近代史所台灣史研究室副研究員

  南海仲裁案是美日精心策劃的意在瓦解中國對於南海的法律主張與該主張的合法性、特別是九段線的法律戰。此次仲裁對於台灣在南海爭端中的身份以及太平島在國際海洋法下的“島嶼”地位已經構成挑戰,故未來台灣可能將“太平島”以所謂的救援、研究“基地”為名,變相地成為美、日的“軍事基地”。如果發生這樣的情況,勢必對大陸南海佈局造成巨大破壞性的影響。另外,蔡英文可能未來帶領台灣以中華民國之名,走實質台獨的道路。“太平島”作為中國南海戰略支撐點附近的島嶼,大陸不能不提前有所預判並做好相應準備。

  美日策劃“國際法庭”將“太平島”
  變為“岩礁”的險惡用心

  2016年7月12日,“所謂的國際法庭”於在菲律賓共和國阿基諾三世政府非法行為和訴求基礎上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就涉及領土主權及海洋劃界等仲裁庭本無管轄權的事項作出了非法無效的所謂最終裁決。該裁決罔顧領土主權不屬於《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調整事項、中國已將涉及海洋劃界爭端排除強制仲裁、島礁地位及其海洋權利與海洋劃界密不可分的事實,得出荒謬結論稱“南沙群島無一能夠產生延伸的海洋區域”、“南沙群島不能夠作為一個整體共同產生海洋區域”。這樣實質否定台灣實際佔領的南沙群島中最大的島嶼“太平島”的作為“島”的性質,而變為“岩礁”。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對島嶼的定義為:“島嶼是指四面環水並在高潮時高於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陸地區域而且能維持人類居住或者本身的經濟生活。”從客觀上說,可用的食物、淡水和居住場所就是能夠支持人類居住的“島嶼”的主要特徵。只要這三個基本條件存在,可以認為此島能夠維持人類居住,而無論其可以維持多久,也不論這種居住是暫時性的還是永久性的。

  “太平島”中國漁民都稱呼之為“黃山馬峙”,日本在侵華期間曾長期佔領此島,並在島上進行磷礦開採,後來還曾在島上駐紮過陸戰隊、氣象情報隊、通信派遣隊、偵察機部隊,後來又建立潛艇基地作為日本侵略東南亞的軍事基地。日本投降後,時任國民黨海軍海防第二艦隊司令的林遵率“太平”、“中業”兩艦接收南沙群島,將南沙主島以所乘軍艦艦名改為“太平島”,並在島上樹立刻有“太平島”字樣的紀念碑。隨後接收人員又到中業島、西月島、南威島,分別在島上舉行接收儀式,並立碑為證。從1956年開始,台灣方面一直派駐軍駐守太平島。

  從“太平島”的歷史來看,不論從哪個方面,都符合國際法上“島嶼”的條件。菲律賓最初並沒有將“太平島”放在請求仲裁之例,後期才將其放入仲裁請求之中。這樣做的目的,就是借台灣與大陸之間的矛盾,有意將“太平島”特別提出。將太平島特別提出,體現了美日所操持的所謂仲裁法庭的故意及陰險,“太平島”現為台灣實質控制,但又不將台灣列入到被申請方,這樣台灣就喪失了抗辯的機會,又強迫你接受這個裁決。這是故意謀劃很深的仲裁程式上的技巧。美、日及菲律賓就是想利用台海兩岸目前的嫌隙, 一方面可以挑唆兩岸之間的矛盾,還可以達到將所有南沙“低潮高地”全部“岩礁化”的目的。

  如若“太平島”等屬於“低潮高地(島嶼)”,則它們可以擁有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特別是美濟礁、渚碧礁、南薰礁、東門礁等“低潮高地”全部處於這些島嶼的200海浬內。另外按照《公約》第7條第4款、第13條第1款的規定,這些“低潮高地”在三種情況下可作為領海基點,這時“低潮高地”實際上成了國家領土或被包括在內水之內而處於國家主權支配之下。即使這些“低潮高地”不是可以用作領海基點的低潮高地,按照《公約》第56、60、80條等條款,在專屬經濟區內,沿海國建造並授權和管理建造、操作和使用人工島嶼等設施和結構,屬於專屬權利並享有專屬管轄權。

  “太平島”為南沙群島中最大的天然島嶼。如若“太平島”都不是“島嶼”而是“岩礁”,那麼“太平島”就只有12海浬領海,領海周邊海域則屬於他國專屬經濟區,這樣再認定美濟礁、渚碧礁、南薰礁、東門礁等的地理位置,是處於“太平島”等中國屬島的12海浬以外,那麼這此“礁”就處於“他國專屬經濟區之內”。這樣間接地認定中國“人工造島”為非法。

  如果“太平島”為“岩礁”,那麼海峽兩岸中國現在佔有的諸如赤瓜礁、華陽礁、永暑礁等,都只能享有4×1550=6200km2的領海,那麼中國在南海長期以來形成的領土權力被肢解,我國在南沙群島附近的領海總面積將大大縮小。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由美國人支持菲律賓出面日本右翼分子所主持的“國際法庭”,根本無視南海諸島的歷史及現實地理條件,將本為“島嶼”的太平島主觀地認定為“岩礁”,就是刻意以“法律”,來破壞中國南海的主權。這不僅違反了“海洋法”的一般普遍的原則,更讓國際仲裁法庭淪為某些霸權國家的鷹犬。

  菲律賓等國借“仲裁案”要實現的目的及
  應當引起的反思

  南海問題涉及中國的幾個重要戰略,包括對美戰略、周邊戰略、對外開放戰略、“一帶一路”戰略、海洋強國戰略。這五大戰略共同支撐著中國夢的外部環境,也涉及國內發展與安全的諸多條件。南海問題處理不好,對這些戰略的實施都會帶來嚴重影響。

  在中國近年的南海戰略部署中,由幾個大三角構成。而由中國實際控制的永暑礁、渚碧礁、美濟礁三礁水下礁盤面積龐大,具有吹填成容量可觀的人工島嶼的潛力,故由此三礁構成南沙品字形“小三角”居於整個南海戰略的核心地位。

  永暑礁,是南沙群島中部的一座環礁,呈紡錘形,礁盤長約26公里,寬約7.4公里,面積約108平方公里,可以興建大型工程,是南沙建島的首選。中國在南沙群島興建的第一座人工島就選在永暑礁。在《經營南海初步設想》一文中設想在永暑礁可興建一座南北長約25.5公里,東西寬約6.9公里,總面積約104平方公里的大型人工島,其中:陸地面積約62平方公里,湖泊面積約6.5平方公里,港灣面積約35.5平方公里。對在南海填海建島的可行性進行了分析,提出首先在南沙群島之永暑礁興建第一座人工島,並在島上興建一座大型海軍基地和一個地級市的基本構想。

  美濟礁位於九南海在北緯9度52-56分,東經115度30-35分範圍內,章群礁以東海域,距三角礁東南約16海浬,是一個橢圓形的珊瑚環礁,頂部全由珊瑚組成,東西約9千米,南北約6千米,總面積約46平方公里。美濟礁的特點為其他200多個島礁不具備或者不完全具備。美濟礁的瀉湖水深達25米左右,這個深度比迪戈加西亞島中央瀉湖深度大,因此更適宜停泊巨輪和大型軍艦(包括航空母艦)停泊。

  渚碧礁於1988年在建立了第一代高腳屋,隨後於90年代後期擴建成第三代建築物,礁上建有雷達站。2015年1月開始在渚碧礁陸域部分(低潮時出水的礁陸)吹沙填海產生渚碧島。渚碧礁是中國駐守的南沙區域三大基地之一,是西沙主島永興島到南沙最近的大基地。

  2016年1月15日,美國智庫“戰略與國際問題研究中心”(CSIS)公佈中國南沙群島目前第一大島和第二大島美濟礁、渚碧礁的填海造陸照片。目前美濟礁約6平方公里;渚碧礁約4.3平方公里;永暑礁約2.8平方公里,三島總陸域面積達到13平方公里。而此前最大的島嶼太平島只有0.51平方公里。永暑礁機場、渚碧礁機場與美濟礁機場、形成品字式支持形態。它們恰好控扼著南海的主要航道,未來中國在人工島嶼上建成軍事基地,將對周邊的菲律賓、越南等國家帶來近在眼前的威懾。這是菲律賓此次將南沙提出國際仲裁的的重要原因。

  實際上菲律賓此次提出國際仲裁,也是對渚碧礁與美濟礁釜底抽薪的辦法。從管轄權上說,儘管仲裁庭無權干預實質性的主權爭端或海洋權益區域劃界爭端,比如說究竟哪個國家對渚碧礁與美濟礁擁有主權(假設二者有資格用於聲索主權的話),但可以對海洋地貌的性質及其附屬權益加以判定,比如渚碧礁與美濟礁究竟是否有資格用於聲索主權。菲方的訴求之一,就是將二者判定為不在任何周邊島嶼領海範圍之內的低潮高地,這樣一來,二者將不再具有用於聲索主權或領海的資格,任何國家均不得主張其為本國領土或領海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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