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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移民”應審慎而行
http://www.CRNTT.tw   2016-11-21 11:24:58
  中評社北京11月21日電/自今年9月初證監會宣布為滿足條件的貧困地區企業上市提供“綠色通道”政策紅利以來,至少有11家新三板掛牌公司正計畫或已完成遷址貧困縣。對此,筆者認為,“IPO扶貧”新政並不等於降低IPO審核標準,僅僅為了IPO“綠色通道”而“移民”的企業要謀定而後動,知止而有得。

  9月9日,證監會發布《中國證監會關於發揮資本市場作用服務國家脫貧攻堅戰略的意見》,對貧困地區企業IPO給予的政策是:註冊地和主要生產經營地均在貧困地區,且開展生產經營滿三年、繳納所得稅滿三年的企業,或者註冊地在貧困地區、最近一年在貧困地區繳納所得稅不低於2000萬元且承諾上市後三年內不變更註冊地的企業,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適用“即報即審、審過即發”政策。

  相比動輒兩三年的IPO排隊時間,為扶貧地區開辟的“綠色通道”無疑來得更快。

  10月21日晚間,證監會公布主板發審委2016年第150次會議審核結果公告,兩家公司首發申請獲通過,其中西藏高爭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就是“IPO扶貧”政策第一個受益者,也被稱為“IPO扶貧”第一股。資料顯示,高爭民爆從提出IPO申報到最終過會只用了10個月時間,可以稱之為閃電過會,而這在IPO“一票難求”的時代對絕大多數企業來說是一種奢望,但也讓很多企業看到了一種機會。

  因此,從目前新三板遷址公司中可以看出,企業要麼選擇遷址西藏,要麼選擇遷址省內貧困縣。而截至11月19日的數據顯示,至少有6家新三板公司計畫遷址西藏,占比超過五成。

  筆者認為,“IPO移民”潮現象應理性看待,企業為了節省時間選擇遷址貧困縣,在政策方面沒有問題,遷址後貧困地區的政策優惠可能還會給企業帶來一定的好處,有可能還會推動企業的發展。但另一方面也要看到,企業遷址不僅涉及人才、管理、文化和政府資源等諸多問題,而且也涉及企業是否能在遷址地可以持續發展,會不會發生“水土不服”,企業遷址後將同時面臨經營風險和政策不確定性等問題。因此,對於“IPO移民”,筆者建議應審慎而行。

  (來源:中國經濟網——《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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