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經濟學原理, RCEP如果成立,會有“貿易移轉效果”與“投資移轉效果”。就“貿易移轉效果”而言,RCEP成員彼此大幅降低關稅並排除非關稅貿易障礙,成員之間的貿易金額會大幅增加;而沒有加入的台灣所生產的相同產品,要附加關稅,價格相對較高;要因應非關稅貿易障礙,如檢驗檢疫,競爭力會降低,產品很難進入RCEP成員境內,台灣產品會被成員境內生產的產品所取代,此即“貿易移轉效果”。
就“投資移轉效果”而言, RCEP成立後,會擴大吸引外資到成員境內投資,以獲得區內相對廉價的生產資源、享有關稅優惠與通關便捷、以及爭奪區內擴大的消費市場,這不但會排擠台灣的外資投入,更會吸引台商赴RCEP成員投資,加速台灣廠商外移,此即“投資移轉效果”。
其實,自從2010年1月1日東協與中國大陸簽署“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全面實施以來,“貿易移轉效果”與“投資移轉效果”就已經產生。目前中國大陸與東協成員間超過90 %的進出口產品實施零關稅,整體而言,大陸對東協平均關稅從目前的9.8%降到0.1 %;而東協對中國大陸的平均關稅從目前的12.8%降到0.6%。這樣優惠的關稅稅率確實對台商有致命的吸引力,我們可以由台塑到越南投資大煉鋼廠、以及許多台商到越南設廠就可以知道。
目前民進黨政府正在大力推動“新南向政策”,加強與東協之間的經貿、文化、觀光旅遊等全方位的交流合作,而其中經貿往來最重要的工作,就是降低彼此之間的關稅與非關稅貿易障礙,並且簽署投資保障協議,以利台商在東協的投資興業。
為了避免在區域經濟整合的浪潮下被邊緣化,在沒有TPP的情況之下,當前台灣急需加入RCEP,以享有與成員國之間的優惠待遇。然而,眾所皆知,台灣能否加入RCEP的關鍵在中國大陸的態度,因此,期待兩岸關係儘速撥雲見日,好讓台灣能儘早融入區域經濟整合,也讓兩岸關係能儘速回到和平穩定、繁榮發展的正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