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振泰高中並沒有停止招生。同年暑假,職社處接到舉報,振泰高中仍在違規招生。
李處長說,接到舉報後,職社處立即組織人員調查,發現振泰高中利用“泰州市振泰職業培訓學校”的名號和外省一個職業學校進行聯合辦學、招收學生。由於培訓學校不屬於教育部門審批管理,職社處便將該情況告知泰興市政府,讓他們去處理。
今年,職社處再次組織對振泰高中2015年辦學情況的評估,“發現振泰高中整改還是不合格,所以評估也是不合格。”因此取消了該校2016年招生資格。
李處長表示,從2015年3月發現其違規招生以來,振泰高中一直都沒有到泰州市教育局辦理過學生學籍相關手續。
記者在泰州市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上查詢得知,2014年泰州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計畫裡,泰州市振泰高級中學的招生計畫為100人。
李處長透露,2014年振泰高中在泰州市教育局辦理學籍的學生人數是112人,“只有這部分有學籍,算走正常招生流程進來”。
當時違規招生為何監管不力
對於振泰高中以培訓機構名號招攬學生的行為,李處長認為這是“騙家長的”。值得關注的是,因培訓機構不歸教育部門管理,如果不來辦學籍,教育部門也不好處理,所以泰州市教育局只能在發現有人舉報、了解情況後,將相關情況和泰興市政府對接,請他們協調有關部門進行管理。
記者查詢到,2013年7月,泰州市教育局、監察局聯合發布了《關於堅決禁止高中階段教育學校違規招生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市(區)和普通高中學校,必須嚴格執行招生計畫和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嚴格執行“三限”政策。
當時,泰州市教育紀工委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凡擅自違規招收的學生,一概不予辦理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學籍,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所在地區和學校承擔相關責任,負責處理相關善後問題。
在泰州市教育局看來,“振泰高中違規招生致使500名學生無法完成高考報名”這件事會讓教育部門很為難。
“學校之前不來辦學籍,現在冒出來要高考報名,按政策肯定是不能報名的。如果報名了,以後其他民辦高中都效仿——平常不報學籍,給它招100人的計畫,要招1000人怎麼辦?雖然我們也同情家長,但很多時候真沒辦法。”泰州教育局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說。
振泰高中教務處工作人員接受採訪時稱,學校負責人已與泰州、泰興兩級教育部門前往省教育廳協商報名事宜,但能否申請成功還是未知數。
11月11日,振泰高中一工作人員介紹,教育局正在和省主管部門協商。當被問及2014年是否存在違規招生行為時,對方否認,稱“有些事情是教育局在操作過程當中違法,而學校沒有違法”。
該工作人員說完便掛斷電話,截至目前,記者未能再聯繫上對方。
泰州市教育局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泰興市屬於省管縣級市,此事最終處理權還要看江蘇省教育廳。目前省教育廳正在處理此事,11月9日泰州市教育局已有人專門接訪,責成振泰高中對相關學生分類登記抄册,待情況調查清楚後再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雖然現在各地政府都在強調公辦學校不允許招擇校生、民辦學校招生必須達到錄取分數線、民辦學校跨地區招生也是違規行為,但在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看來,處罰政策在之前還是在之後有很明顯的區別。
“如果在招生時就非常明確地強調這些規則,那事情就不會演變成現在這樣。”他認為,目前面臨著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學生已經被學校錄取了,這時候再去清退他不合理。此時,若政府部門和學校都不願意承擔責任,家長也不願意被清退,那麼事情就會變成一個僵局。
在熊丙奇看來,此事雖然是學校違規,但首要責任還是在政府組織、監管不力。
“地方政府部門制定好招生規則沒有,嚴格執行沒有,履行好監管職責沒有?是等學校招完之後再來清退,還是讓事情不了了之?”他認為,振泰高中招生違規行為從2014年拖到現在,政府部門首先應當拿出積極的處理態度。其次,在此事解決後,完善地方招生錄取規則,制定當地公辦、民辦學校投檔錄取規則,嚴格規定“投檔之後才能招生,不投檔不能招生”。
熊丙奇表示,既然目前中考採取計畫錄取的制度,那麼錄取時就應該嚴格採用計畫的方式。如果用計畫錄取的制度,卻沒有採取計畫的方式,最後就會產生亂象。“政府部門要起到嚴密招生過程的作用,盯緊投檔、錄取、建檔、註冊環節,如果沒有這樣的程序,一邊是政府部門實行計畫管理,另一方面又縱容學校違規超計畫或低於錄取分數招生,沒有約束制度,那麼這類問題就會一直存在。”
(來源:中國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