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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法已授香港利器 當局應果斷遏“獨”
http://www.CRNTT.tw   2016-11-10 14:32:40
 
  根據人大常委會的釋法決定,宣揚“港獨”的人不僅沒有參選及擔任立法會議員的資格,而且司法機關應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今次人大釋法,讓律政司可以對相關人等宣揚“港獨”、違背參選承諾的行為提出檢控,司法機關有更明確的法律依據對這些行為作出懲處,不僅要把“港獨”分子和不真誠、不莊重的宣誓者清除出議會,而且要讓他們負上刑事責任。此外,游梁二人至今領取薪津約186萬元,立法會應在法院裁決後立即追討二人的薪金和津貼。
 
  “港獨”分子近年來愈見囂張,無法無天,嚴重窒礙立法會、政府乃至香港的正常運作。人大釋法將利器授予香港,不僅針對目前情況,更眼長遠有效遏止“港獨”,香港各界和當局要用好、用足這件利器,以“金猴奮起千鈞棒,玉宇澄清萬里埃”之勢,明規範、立規矩,堅決果斷依法遏“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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