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立雄說,國民黨先前開出金額分別為5200萬元的10張支票,其中一張已兌領,黨產會決議做出清償提存的行政處分;如果國民黨向台銀兌領,台銀就要清償提存,若向永豐銀兌領,永豐銀就要辦理清償提存。但顧說,據他了解,現金應是擺在台銀戶頭,台銀應是清償提存義務人。
抗告 防堵國民黨脫產
顧坦言,由於是無記名支票,若國民黨把支票轉給第三人,無從得知第三人是誰,恐藉此轉給第三人請求提示兌現,循法律漏洞脫產。
他呼籲,社會各界不要背書受讓這9張尚未兌領支票,並提醒國民黨,依條例規定,如果國民黨做了背書轉讓處分,不但可能構成無效,國民黨可能被處以處分財產價值1到3倍罰鍰。
顧立雄強調,行政處分提及,國民黨若有發放薪資、繳稅、付補充保費等需求,都已放在正當理由,“在有需求時請求(黨產會)認定”,不能由銀行片面予以支出;國民黨如果不服這2項行政處分,可在30天內提起訴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