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4日電/轟動韓國社會的“總統親信幹政門”當事人崔順實3日晚被批捕。
韓聯社報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認為崔順實的犯罪事實明確,逮捕理由和必要性充分,因此3日簽發檢方特別調查本部提請的崔順實逮捕令。
2日,檢方以涉嫌濫用職權妨害行使權利(共犯)、詐騙未遂等提請法院批捕崔順實。崔順實被指挪用Mir財團和K體育財團資金、審閱包含外交安全機密的政府文件、以不正當手段安排其女鄭某進入梨花女大等,但因時間倉促,檢方為了確保能夠逮捕崔順實首先以涉嫌濫用職權、詐騙未遂提請批捕。
檢方認為,崔某雖不是可適用“濫用職權罪”的公務員,但與總管經濟政策的青瓦台前首席秘書安鐘範共謀,向企業施壓,為自己的事業添力。法院接受了檢方的意見。今後,檢方將在最長20天的時間裡對崔順實的各種疑點開展進一步調查,主要包括Mir財團和K體育財團集資過程和崔順實挪用財團資金、審閱政府文件干預國政、逼迫部分大企業集資、三星和馬術協會向其女鄭某提供特惠、鄭某以不正當手段入學等。
對於總統朴槿惠是否直接向安鐘範等公職人員下達指示為崔順實的事業項目提供幫助以及向崔順實發送政府文件等疑惑,檢方將在研究後就是否對此開展調查做出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