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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副司長周學佑。(中評社 吳政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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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台北11月1日電(記者 吳政峯)台外交部上午舉行記者會,被問到台灣漁民到底可不可以到沖之鳥海域捕魚?亞東太平洋司副司長周學佑僅表示,漁業主管機關會告知漁民,哪些地方是有風險存在。沖之鳥就是高風險地區,日本會來執法。
不同於馬政府明確定調面積僅9平方公尺的沖之鳥是礁,日方不得主張200浬專屬經濟海域;外交部今天的新聞稿內容與周學佑的談話內容,都僅稱“沖之鳥”三個字。
蔡政府上台後成立的“台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會議”10月31日首度開會,對於日本在西太平洋領土“沖之鳥”周邊水域的漁權爭議,沒有共識,會議決定明年繼續召開,並針對漁業合作設置工作小組。
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副司長周學佑表示,在沖之鳥漁權爭議,雙方各執自己的立場,但同意召開工作小組會議,繼續討論。外交部將持續交涉,確保漁民權益。第2次“台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會議”將規劃明年在台灣舉行。
記者提問,西太平洋沖之鳥的周邊海域,台灣漁民可不可以捕漁?日本有沒有釋出善意?
周學佑說,這個議題是各持己見。有關沖之鳥海域的問題,在民國95年、民國101年的台灣漁船糾紛,像是龍榮二號、東聖吉十六號、金德成號等,外交部每次都有向日方提出抗議。
記者追問,所以,台灣漁民到底可不可以到沖之鳥海域捕魚?
周學佑說,“各國的片面執法狀況,所在多有。我們相關的單位都會告知漁民,哪些是高風險的地區?我們相關的漁業主管機關會告知漁民,哪些地方是有風險存在。各國在相關海域,片面執法狀況。”
記者追問,所以沖之鳥就是高風險的地區?日本會來執法?
周學佑說,是的。是的
周學佑也說,“國際間對於沖之鳥附近海域法律,爭議沒有定論之前,日方應該尊重我國與其他國家,在該海域航行與捕漁等公海自由權利。在沖之鳥法律地位未有定論之前,日方不得主張200浬專屬經濟海域。這是我國一貫的立場。我們已經多次向日方抗議扣捕我漁船。政府對於維護漁民權益的立場不會改變。主張應該由外交協商,圓滿解決爭議,確保我國漁民權益。”
台灣漁船東聖吉16號今年4月在沖之鳥附近水域捕魚時,遭日本海上保安廳扣押,日方並沒收保釋金。日本主張沖之鳥是島,有200海浬的專屬經濟海域,但當時的國民黨馬英九總統政府認為,面積9平方公尺、約3塊榻榻米大小的沖之鳥只是岩礁,日方主張不合理,引發台日對附近漁權的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