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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不得宣誓 劉小麗議員之路或存變數
http://www.CRNTT.tw   2016-10-27 00:27:48
劉小麗10月12日宣誓場景 網絡圖片
  中評社香港10月27日電(記者 黃博寧)昨日由於梁頌恒、游蕙禎二人拒絕離開議事廳,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被迫休會,令原定宣誓的候任議員劉小麗未能完成宣誓。後者已致函梁君彥,要求對方安排她於下次大會上宣誓,以便盡快恢復議員的職權。

  本月12日,立法會侯任議員進行宣誓時,劉小麗篡改誓詞內容,表示要“秉承雨傘運動命運自主精神,與香港人同行,連結議會內外,對抗極權…共同開創民主自決之路…”,立法會秘書表示無法監誓。第二次宣誓時,她以龜速讀完誓詞,不到100個字竟耗時13分鐘,被判過關。

  劉本人在臉書中稱,“流暢鏗鏘的宣誓是虛偽的,和諧的議會也是虛偽的,故此逐字讀出是為了彰顯行禮如儀的虛偽。”
 
  上週二(18日),梁君彥裁決其行為及方式顯示並非嚴肅看待誓詞,亦無意接受誓詞約束,改判宣誓無效。劉小麗書面請求再次宣誓,得到獲准。

  上週三(19日),立法會安排五位誓詞不獲通過的人重新宣誓,建制派認為梁頌恒、游蕙禎不應獲得再次宣誓的機會,集體流會制止。依姓氏筆畫排列靠前的黃定光及姚松炎重新宣誓,劉小麗因排在梁游之後,未能宣誓,本欲在昨日重新進行,但再次遭遇流會。

  不过,城市大學學生莫嘉傑週二向法院入稟,認為劉小麗在本年10月12日的龜速宣誓,或會令劉小麗日後的行為不受誓詞內容約束,行為違反《基本法》屬嚴重事件。此前,他已經質疑梁頌恒、羅冠聰再次宣誓的權利,並向法院入稟。代表入稟人的律師莊永燦進一步解釋,劉小麗的龜速宣詞行為,雖無任何加入羞辱性字眼,但仍屬忽略或拒絕宣誓水平的嚴重行為,因此認為有需要入稟。

  網絡上亦發動剝奪劉小麗議員資格的聯署,獲得超過7000人回應。也有團體要求取消兩人資格,前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其手法“侮辱港人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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