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3日電/當前,全球經濟仍然在艱難中前行,總體形勢較為複雜,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均面臨著不同程度和類型的問題。各國也逐漸認識到,要恢復經濟增長活力,僅僅靠短期的刺激政策已經不夠,還需要構建新的增長合作的平台。
作為全球兩大經濟體,中歐合作模式已全面轉向“貿易和投資雙輪驅動”。2013年,中歐共同制定了《中歐合作2020戰略規劃》,涉及100多個領域的合作,包括兩個重要的部分:一是啟動中歐投資協定(BIT)談判;二是到2020年中歐貿易額達到1萬億美元。
但相比中歐貿易,中歐相互投資水平仍較低。中國吸引歐盟的投資僅占歐盟對外投資的6%,歐盟在中國對外投資中的份額也處於類似情況。相比其他主要的貿易夥伴,如美國,特別是巴西和印度等新興經濟體,歐盟與中國相互直接投資的流量和存量明顯落後,中歐相互投資流動顯示出巨大的潛力。
因此,中國與歐盟須打破投資壁壘,對等公平便利地推進中歐雙向投資。雙方如果能夠順利推動BIT談判,不僅可以深化中歐經濟合作的大市場、大格局,也有助於提升亞歐,乃至全球經濟的短期增長和長期經濟增長潛力。
截至目前,中歐圍繞BIT已經展開了十輪談判。雙方已經商定,2016年還要舉行5~6輪談判。但就目前情況看還有一些實質性問題和矛盾沒有完全解決。
歐盟對中歐BIT有許多訴求,其中核心訴求包括以負面清單方式和准入前國民待遇為基礎的市場准入、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水平、確保國有企業競爭中立、增加投資監管透明度、投資者保護、公平競爭以及建立有效的爭端解決機制等等。
而從中國方面的訴求看,目前,中國已經與歐盟28個成員國分別簽訂了26份雙邊投資協定。各成員國的相關規定差別較大,這也加大了中國投資的成本和門檻,增加了中國對歐投資的複雜程度。
因此,一方面應著力消除歐盟不同成員國在市場准入方面的不一致規定和不合理限制,在法律上確保中國企業在歐盟所有成員國享有平等的市場准入機會;另一方面,伴隨國際投資方式的不斷創新,應推動協定的管轄範圍既包括傳統的直接投資,也兼顧間接投資等其他投資方式。
在競爭性產業保護方面,歐盟一直反對中國限制對汽車、化工、鋼鐵等關鍵產業的投資,並且希望進入中國的電信和金融服務市場;中國則希望通過對歐投資獲取高新技術的使用權,通過對歐投資促進產業升級,以及參加歐盟基礎設施建設(如高鐵)等。
造成中歐相互投資不足的原因既有制度性的,也有觀念性的,需要通過各類磋商機制、“第二軌道”等方式增加雙方的了解與互信。比如,據了解,歐盟委員會將設立透明的歐洲投資項目門戶(EIPP),匯總歐盟當前和未來的投資項目。EIPP不僅對歐洲公眾開放,也對包括中國在內的第三方投資者開放,這可以很好地實現信息共享、知識共享和資源共享。
中國也正在積極推動國內結構性改革。中國吸引外來直接投資的管理模式正在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特別是在上海、廣東、天津、福建等自貿試驗區裡,負面清單已經經過壓力測試。在中歐BIT談判尚未達成之前,中歐應積極推動雙向對等投資,拓展更廣闊的投資合作,促進亞歐經濟一體化。
首先,加強戰略性的對接。當前,中國正在踐行以“聯通為導向”的總體發展戰略。中歐雙方應利用雙邊和多邊合作機制,推動雙方的戰略全面對接,促進區域經濟合作。2015年,中歐領導人達成共識,即中國“一帶一路”倡議與歐洲的發展戰略相對接,中國國際產能合作同歐洲“容克投資計畫”相對接,中國中東歐“16+1合作”與中歐整體合作對接。
“容克計畫”最重要的內容是加強在戰略基礎設施、數字經濟領域、高端製造、創新研發和人力資本等方面的投資。這與中國提出的“一帶一路”倡議,以及G20杭州峰會達成的《二十國集團創新增長藍圖》《二十國集團深化結構性改革議程》,以及《G20全球貿易增長戰略》有很大的契合性,所以雙方可以共同開拓“第三方市場”。
其次,促進投資與貿易的融合發展。全球價值鏈的發展使得貿易和投資更加融合。特別是服務貿易領域是全球雙邊和多邊投資協定的重點。中歐需要進一步打破技術貿易和技術許可壁壘,加強技術標準和規則對接,促進技術轉移與外溢。此外,也需要加快中歐服務市場的雙向開放,提供更有質量的公共服務產品,進而推動歐盟減少服務貿易領域的出口管制,打破中歐服務貿易壁壘。
第三,促進投資與融資一體化的發展。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已經成立,主要聚焦於基礎設施投融資。而歐洲也建立了歐洲戰略投資基金,並作為“容克計畫”的核心支柱。未來,中歐應該加強在全球發展融資體系中的積極作用,開展多種形式的股權融資、“聯合融資”,以及創新基礎設施融資方式,加強亞歐債券市場的深度合作。
(來源: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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