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8日電/泛濫於互聯網上的“股權眾籌”即將迎來清理,證監會等15部委將互聯網股權融資活動納入整治範圍,一方面整治互聯網非公開股權融資濫用“股權眾籌”名義;另一方面嚴打平台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股票。
近日15部委印發的《股權眾籌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開篇重申了股權眾籌的特征——公開、小額、大眾。專家稱,在中國目前沒有合法的股權眾籌,那些互聯網平台從事非公開股權融資或者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募集的,只能叫“互聯網非公開股權融資”。
對於此類的名稱濫用,《方案》提到要“積極予以規範”;但若發現涉嫌非法發行股票或非法從事證券活動的,《方案》表示將按照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工作機制予以查處。
業內人士表示,該方案肯定了互聯網股權融資對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大價值,在此前提下開展股權眾籌專項整治,目的是為了為發展鋪平道路,而不是要打擊股權眾籌的發展勢頭。
整治以“股權眾籌”名義募集私募
近年來,互聯網股權融資發展迅速,但也滋生了許多違法違規亂象。部分平台為項目虛假宣傳、盡調不嚴、股權代持、關聯交易、自融、私募拆分等現象時有發生。
今年3月份,證監會就披露了一起交易平台違規拆分轉讓私募產品收益權的案例。
據介紹,該平台先設立關聯公司以合格投資者身份購買私募產品,然後通過交易平台將私募產品收益權拆分轉讓給平台註冊用戶。
證監會發言人鄧舸指出,此類業務主要涉及三方面違規事項:一是通過拆分轉讓收益權,突破私募產品100萬的投資門檻要求,並向非合格投資者開展私募業務。二是通過拆分轉讓收益權,將私募產品轉讓給數量不定的個人投資者,導致單只私募產品投資者數量超過200個。三是違反證監會關於通過證券交易所等證監會認可的交易平台,轉讓證券公司及基金子公司資管計畫份額的規定。
此次《方案》明確了此次整治工作的八大重點,其中就包括以“股權眾籌”名義從事股權融資業務、募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股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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