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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考報考:去年未就業畢業生按應屆生報考
http://www.CRNTT.tw   2016-10-15 11:05:16
  中評社北京10月15日電/昨日,國家公務員局發布2017年度國考大綱及報考指南。大綱明確,對於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即二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允許其報考針對應屆畢業生的職位。

  從發布的考試大綱來看,與去年相比變化不大。華圖教育專家表示,今年最大的亮點在於公安警察招錄加設專業科目考試。而從其專業科目考試大綱來看,既包括對法律知識的考查,也有接警業務知識的考查。“公安政治敏銳力、鑒別力都是重點。像例題中就提到網絡大V在微博上發布‘科學研究證實轉基因大米對人體有危害,我國一產糧大省糧倉儲備半數以上實為轉基因大米’這類消息時,作為民警恰當的反應是什麼。”

  在國考的諸多職位中,對於基層工作經歷的年限都有著要求。報考指南中明確了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截止時間,起始時間的界定分七種不同類別,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統一為2016年10月。此外,2017年應屆畢業生一般應在2017年7月底前取得相關學歷、學位。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如政治面貌、相關基層工作經驗等)應在2016年10月15日前取得。

  而對於2015年、2016年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如果其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國家公務員局表示,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對於針對應屆畢業生的職位允許其報考。

  此外,對於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內存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的界定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註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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