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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嚴罰新媒體發布虛假信息 
http://www.CRNTT.tw   2016-10-15 10:30:20
  中評社北京10月15日電/證監會昨日公布8宗行政處罰案例,其中三宗涉及新媒體傳播虛假信息的行為。證監會表示,將與新聞出版、廣電、工信、網信部門齊抓共管、綜合防治,並加強與公安機關的執法協作。

  當天,證監會通報了三宗利用新媒體傳播虛假信息案,微信公號“彌達斯”因其此前發布並引發廣泛傳播的《國家隊:招商銀行副行長喊你還錢了》一文中存在標題黨行為和主觀臆測、曲解發言人等內容被處罰。證券分析師王先春通過其助理在微博轉發未經核實的“3月1日起創業板將全面停止審核,主板和中小板暫時未定”等虛假消息被處罰。《每日經濟新聞》報社則是因其記者李某在每經網發布名為《註冊制改革授權下周實施 A股市場步入敏感期》的不實報道被處罰。

  通報信息顯示,李某發出的報道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引用“知情人士透露,自3月1日起創業板將全面停止審核,後續按註冊制實施;主板和中小板暫時未定,擇期再做安排”的虛假消息,報道發布後被搜狐證券、新浪財經等多個主流財經網站轉載,造成虛假信息的廣泛傳播,嚴重擾亂了正常的證券市場秩序。證監會根據證券法相關規定,對《每日經濟新聞》、李某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媒體記者被證監會直接處以高額罰款的情況比較少見,但並非首次。今年上半年,《中國連鎖》雜誌社工作人員姜海鋒撰寫《國美靜候黃光裕歸來》一文中散布黃光裕即將出獄的虛假信息,並主動向相關網站推薦此文,嚴重影響了股票正常交易秩序。因此,證監會決定責令該雜誌社和姜海鋒改正,並對雙方均處以頂格罰款20萬元。

  2015年以來,證監會立案稽查編造、傳播虛假信息行為19件,作出行政處罰11件,移送公安機關5件,專門部署開展打擊編造、傳播虛假或誤導性信息專項執法行動。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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