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加快《南海行為準確》的磋商。從建設南海安全機制和解決南海地區危機管控的高度,認識準則制定的緊迫性和重要性,制定時間表和線路圖。
第三,盡早啟動“兩個熱線”——中國和東盟海事熱線、中國和東盟國家外交部之間平台的建設。在此基礎上,探討建設中國和東盟國家海警意外相遇規則的可能性。
第四,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圍繞海洋環境保護和生活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建立合作機制,從簡單、低敏感話題入手,推動合作。
第五,根據雙規思路,建立中國和爭端國之間的解決機制。比如在中菲、中越、中馬之間進行商談。
(中評社報道組:臧涵、林艶、郭至君、張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