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低碳經濟,面向未來的選擇
http://www.CRNTT.tw   2016-10-01 14:14:34
 
  加強產業創新 降低轉型成本

  風電和太陽能發電作為當前世界公認的最清潔、最具市場競爭力的可再生能源技術,已經成為各國保障能源安全、應對氣候變化的戰略性舉措,目前有超過160個國家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和配套政策。在G20成員中,以發展可再生能源為支點,推動傳統增長方式的轉變和應對環境氣候變化,已經成為廣泛的共識,無論是發達經濟體還是新興經濟體,在發展以可再生能源為代表的綠色經濟方面,目前絕大多數取得了優異的成績。

  2015年,全球20大經濟體的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比例達到8%,傳統工業國家走在了前列,英國、意大利和法國的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占比超過19%,德國的目標和成就令全世界矚目,是占比最高的國家,達到36%。按照規劃,已宣布棄核的德國將在2050年實現能源供應全部來自於可再生能源,同時將二氧化碳排放減少80%。德國的實踐證明,電力消費大國也可以實現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電力,甚至是百分之百可再生能源電力。G20中的發展中國家將發展低碳綠色經濟作為實現跨越式發展的重要戰略選擇,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中國、印度和巴西都備受矚目。

  近十年,以中國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依靠規模化市場拉動,實現了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三大跨越,具備了較強的自主創新能力,建立了全球化的研發體系,並且創新能力不斷加強,主動融入智能製造理念,帶動基礎製造業不斷提升。在風電技術和太陽能發電技術方面,已形成鮮明的特色和明顯的比較優勢,並且有效地降低了可再生能源發電成本,為世界各國的可再生能源產業化發展和競爭力提升做出了突出貢獻。

  所有這些成就的取得,最關鍵的因素是技術創新。創新帶來了效率的提升和成本的下降,使風電和光伏發電在很多情況下可以與傳統火電價格相競爭,可再生能源顯現出成為替代能源和主流能源的潛力。所有這些成就的取得,早期得益於先行者的貢獻和支持,在技術研發、產品應用、商業模式和產業政策創新等方面,發展中國家都得到了很多幫助和借鑒。未來的全球能源合作,既要融合全球智慧和經驗,又要把重心放在發展中國家,能源轉型取得較大進展的國家應為其他國家提供技術支持和經驗分享,支持發展中經濟體的能力建設,加快技術進步步伐,推進產品應用、商業及投融資模式的創新,降低能源轉型成本。

  具體而言,在G20框架內,各國可以從促進可再生能源技術進步、標準互認、推動可再生能源產品成本下降、制定明確的發展目標和長期穩定的政策機制等方面,加強雙邊和多邊合作,並能夠在各國際組織中協調一致行動。推動全球能源轉型,實現綠色持續發展,是人類社會的共同事業,各國應攜手並進,積極推動能源領域改革創新,深入探索轉型之路。

  落實《巴黎協定》 實現協調發展

  《巴黎協定》,25年全球氣候變化談判的一個里程碑,也是人類面對生存危機之必然抉擇。從廣義上講,它標誌著世界正步入後化石能源時代。目前,全球已有180多個國家和歐盟簽署該《協定》,20多個國家已完成參加協定的其相關法律程序,正式遞交加入申請書。可以預測,《巴黎協定》在不久的將來會正式生效。

  然而,眾所周知,世界仍約有12億無電人口,其中95%居住在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地區和亞洲發展中國家,聯合國《2030可持續發展議程》中17個目標之一即為實現確保人人獲得負擔得起的、可靠和可持續的現代能源,旨在解決能源普及與發展可持續性之間的矛盾。因此,如何實現兩者的協調統一,是能否有效落實《巴黎協定》的一個重要前提,也是能源轉型所面臨的一個關鍵課題。

  自本世紀以來,可再生能源,尤其是太陽能光伏發電和陸地風力發電,隨著技術日益成熟、成本急劇下降、市場多元化,得到了迅猛發展。根據IRENA的統計數據,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容量已達到了20億千瓦,滿足全世界1/4的電量需求。過去連續兩年,正是因為全球新增電量需求基本上由可再生能源來滿足,能源領域碳排放第一次實現零增長。在提供現代能源普及率方面,可再生能源系統的技術經濟性已遠遠超過化石能源,因此,越來越多的發展中國家傾向於採用其來為無電或缺電地區提供現代能源服務。可見,可再生能源為解決能源—環境—發展的協調統一提供了途徑。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 【打 印】 【評 論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