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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博弈中的“強”式外交
http://www.CRNTT.tw   2016-09-14 09:55:58
 
  以理服人:“中國不接受、不參與所謂‘南海仲裁’,正是在行使國際法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賦予的權利。”

  東亞峰會各國領導人的發言次序,由各國主動提出,主辦方予以協調。在此前的歷次東亞峰會上,中國領導人大多選擇在“壓軸”時段發言,以便對各方之前的發言一並回應。但這一次,李克強總理決定“主動出擊”,在峰會開場不久後就進行發言,從三個層面論述中方對南海問題的原則立場。

  李克強說,首先,中國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締約國,根據《公約》,締約國有“首先選擇直接對話協商方式和平解決爭端”的權利。這意味著中國不接受、不參與所謂“南海仲裁”,正是在行使國際法和《公約》所賦予的權利。

  其次,中國與東盟國家達成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有效維護了過去10多年南海地區的和平穩定。按其規定,“南海有關爭議應由直接當事方通過談判協商和平解決”。單方面提起仲裁,引入第三方,違背了《宣言》精神,擾亂了以規則為基礎的地區秩序,損害了本地區和平穩定。

  更重要的是,中方與東盟國家正在積極推進“南海行為準則”的磋商,在爭議解決之前管控分歧、化解矛盾。

  李克強就此強調:“這充分表明,中國和東盟國家完全有智慧、有能力處理好南海問題。希望域外國家理解支持地區國家做出的積極努力,而不是渲染分歧,擴大甚至製造矛盾。”

  此前,個別域外國家對中國的批評主要集中在“違反國際法”“威脅南海飛越航行自由”等,而李克強總理的發言,正是對這些批評的絕佳回應:中國始終在堅定遵守國際法賦予的合法權益,捍衛南海地區長期的和平穩定。

  英國《金融時報》《衛報》刊文稱,李克強總理在東亞合作領導人系列會議期間表示,中國願同東盟國家攜手合作,排除干擾,妥善把握和處理南海問題,“這一表態也暗含對美國的告誡”。

  緊隨發言的馬來西亞總理納吉布,對李克強總理的發言給予了高度認可:“感謝李克強總理關於確保南海地區和平發展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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