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在騙子騙取接聽者驗證碼進行轉賬操作詐騙中,騙子可能也會以接聽者被捲入洗錢、信用卡透支等案件,謊稱自己是法官而要求接聽者提供驗證碼,以便保護接聽者財產安全。但法官無論是通知當事人應訴,還是督促當事人履行義務,都不會詢問當事人極為私密的銀行密碼,更不會要求當事人提供交易驗證碼信息。
如有懷疑可查詢法院電話核實
在電信詐騙中,騙子為了在極短時間內迷惑接聽者,可能會把虛假的法律文書通過手機、電子郵件、傳真等方式發送給接聽者。
這些所謂的“裁判書”、“執行書”往往掛上法院的名頭,甚至還有假冒的公章,乍一看在形式上十分唬人。但是,從送達方式上看,這種送達方法不符合法律規定。在法院工作流程中,除非當事人事先同意,法院是不會採用傳真、電子郵件等電子化的方式進行送達的,而且絕不會通過發傳真、發郵件來送達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
據法官介紹,當事人如果對法院來電產生懷疑,可以通過114查詢法院電話。但有些詐騙分子會使用改號軟件,所以市民不要直接回撥接到的電話,而是手動按鍵撥打從114查詢到的電話。“此外,市民一定要問清楚來電的法院人員姓名及所屬部門,這樣可以在聯繫法院時方便核實。”
(來源:北京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