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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四凡四必” 擋住“帶病”幹部
http://www.CRNTT.tw   2016-09-01 09:16:19
防止幹部“帶病提拔”(來源:網絡資料)
  中評社北京9月1日電/如何治理幹部“帶病提拔”這一頑症?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明確提出強化審核措施,實行“四凡四必”。即:幹部檔案“凡提必審”,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凡提必核”,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凡提必聽”,反映違規違紀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凡提必查”。在總結近年來各地各部門經驗的基礎上,將“四凡四必”上升為幹部選拔任用的必經程序和基本要求,充分體現了黨中央重拳整治“帶病提拔”的堅定決心。

  “四凡四必”審核措施,是識別幹部的“透視機”和“診斷器”。僅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核查一項,去年就有3900多人被取消提拔任用,成為破解這一頑症的利劍。實行“四凡四必”,進一步拓展核查內容,豐富核查手段,構築起堅固的防火牆。幹部檔案反映幹部的成長經歷,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體現對黨的忠誠老實。如果一名幹部在檔案上造假,不如實向組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那麼其做人的基本誠信就喪失了,更無從談起對黨的忠誠。紀檢監察機關意見、信訪舉報情況,是了解幹部廉潔自律情況和群眾口碑的重要內容,通過對有關問題的甄別和排查,發現問題,加強把關,有利於更好地對幹部的政治品質、道德品行和廉潔自律情況進行全面“體檢”,將看“病”識“病”這一難題實化、具體化,從而切片化驗、會診辨析,把好幹部發現出來、使用起來,把“帶病”幹部識別出來、擋在門外。

  堅持“四凡四必”,必須落到實處,不能走過場、擺樣子。審查幹部檔案,重點看“三齡兩歷一身份”,看是否有造假情況、其成長經歷中是否有違規情形等;核實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重點看報告事項是否真實,是否存在故意隱瞞現象;聽取紀檢監察機關意見,要按照動議即核、該核早核的要求,盡可能將徵求意見時間提前,以保證對人選有充足時間進行甄別;核查信訪舉報,重點看反映違規違紀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對疑點要主動核實,快查快結,實事求是地作出評價。要把審核結果作為評價識別幹部是否忠誠老實、是否清正廉潔、是否“帶病”的重要依據。對發現問題影響使用的,無論哪個階段、哪個環節都要及時中止選拔任用程序;疑點沒有排除、問題沒有查清的,不得提交會議討論或任用。

  堅持“四凡四必”,是為了把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幹部選出來、用起來。對於核查過程中出現的疑點,要抓緊甄別核實,既防止調查核實趕時間、敷衍了事,又注意避免查而不結,影響幹部提拔使用。對一時存疑、暫未使用的幹部,要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及時查清問題、作出結論,為那些受到誣告、誹謗、陷害的幹部澄清正名,嚴肅處理打擊報復、誣告陷害行為。要堅持事業為上、公道正派,保護作風過硬、敢作敢為、銳意進取的幹部,對那些想幹事、能幹事、敢擔當、善作為的幹部要旗幟鮮明地撐腰鼓勁、大膽使用,樹立正確用人導向,充分調動和保護幹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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