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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份上萬留守兒童無人監護
http://www.CRNTT.tw   2016-08-28 10:51:26
 
  多地出台保護政策

  公開統計資料顯示,中國每年有近5萬名兒童死於意外傷害,其中大部分是留守兒童。2014年一份調查數據顯示,49.2%留守兒童在過去一年中遭遇過不同程度的意外傷害。還有報告指出,2015年全年媒體公開曝光的性侵兒童(14歲以下)案例340起,平均每天曝光0.95起。

  今年2月4日國務院下發的《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目前全國至少有天津、重慶、黑龍江等24個省份出台了具體的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措施。

  這些省份要求建立農村留守兒童信息庫,一人一檔,實行動態管理。同時,多地對家庭監護責任作出明確規定,多地規定16歲以下兒童不得獨居。相關措施中還明確,加大教育部門和學校的關愛保護力度,確保農村留守兒童不因貧困而失學,公安機關要及時受理留守兒童的報告,第一時間出警調查。

  ■ 政策

  3歲以下兒童須有父母一方留家照料

  今年2月,民政部副部長鄒銘曾公開表示,外出務工父母不能“說走就走”,對於不履行監護職責的要依法採取措施。“外出務工人員要盡量攜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確實不具備條件的應當委托有監護能力的親屬或者其他成年人代為監護照料。”鄒銘表示。

  此次,對16歲以下留守兒童的監護,各地措施中都有明確規定。湖北省規定,不得讓年齡未滿16周歲的兒童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

  江蘇省的文件還明確規定3歲以下兒童的父母應與其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廣東省規定,發現留守兒童獨居須強制報告,村委會發現有留守兒童獨自生活卻不向公安部門報告,今後在廣東出現這種情況,相關人員將被追責。

  “近年來,大家印象非常深的貴州畢節4個小孩自殺的事,南京2個小女孩被餓死的事件,顯然父母沒承擔監護職責。過於強調政府責任而忽視家庭責任,整個兒童群體不可能健康成長。”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表示。

  教育部將為留守兒童新建寄宿制幼兒園

  今年,在教育部《教育規劃綱要(2010-2020年)》實施5周年系列新聞發布會上,教育部基礎教育二司司長鄭富芝曾表示,未來將對留守兒童、流動兒童及殘疾兒童等弱勢群體制定專門的入園政策,為留守兒童建一批寄宿制幼兒園。此次,留守兒童入園、入學受教育的權利也在各地的舉措中有體現。

  河南省明確,加強寄宿制學校建設,將在校留守兒童心理疏導工作納入教師職責。陝西省規定,將留守兒童管理工作納入學校年終目標考核,與校長、教師的績效考核掛鈎。重慶市還規定,要建立學校(幼兒園)農村留守兒童普查登記制度,確保農村留守兒童不因貧困而失學。

  此外,對於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隨遷子女,國務院要求,將其義務教育納入各級政府教育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範疇。

  不過,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宋文珍對新京報記者表示,關愛留守兒童,不僅要從物質上幫助,還要加強心理上的關愛。“對未成年人要切忌標簽化,我不贊成給留守兒童單獨建班、建所謂的‘留守兒童家庭’的做法。”

  疑似意外傷害須向公安機關強制報告

  對於留守兒童的生命安全的保護也成為這次全國各地關愛保護舉措的重點。多地出台的文件中都明確了民政、教育、公安等政府部門聯動保護留守兒童安全的規定。

  湖北省要求建立強制報告機制,相關單位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農村留守兒童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傷害或不法侵害等情況的,有義務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告。

  湖北省還規定,公安機關要及時受理有關報告,第一時間出警調查並採取應急處置措施,屬於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時通知並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或者福利機構實施保護。

  山西省則明確規定,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農村留守兒童導致其身心健康嚴重受損的,其近親屬、村(居)民委員會、縣級民政部門等有關人員或者單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另行指定監護人。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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