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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方案最快年底出台
http://www.CRNTT.tw   2016-08-23 10:59:37
 
  根據人社部數據,2015年,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的企業養老保險撫養比(參保職工人數與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人數的比值)分別為1.79,1.53和1.33。

  “實事求是地講,儘管我們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去努力自求平衡,仍沒有從根本上緩解不可持續問題。”馮廣棟建議,盡快實施全國統籌,由國家統籌調劑解決人口老齡化和贍養比等原因造成的相關省份養老金缺口。

  對此有專家表示,長期來看,緩解老齡化和養老金缺口問題的唯一方法是提高經濟發展速度,但短期而言,實現制度全國統籌是更加直接有效、也迫在眉睫的解決方案。

  《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方案初稿已經形成,最快將在年底出台。

  提高養老金統籌層次,可以從制度上徹底擺脫地區間基金收支餘缺無法調劑的難題,可以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事實上,早在2012年,31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就已實現養老保險省級統籌。但此後,全國統籌推進步伐緩慢,甚至一度陷入停滯。

  “制度推進之慢,足見面臨困難之多。”有專家指出,出現這一狀況的經濟原因應當是地區間發展極不平衡,管理原因應當是財政分灶吃飯體制。一些落後地區、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大的地區,在推進統籌層次提高方面的進展要快一些;一些發達地區、中央財政沒有轉移支付的地區,在推進統籌層次提高方面的進展要慢一些。

  “在經濟快速發展、中央政策明確、各地在省級統籌方面積累大量經驗的基礎上,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具有可行性。”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建議,應以歷史債務由責任主體承擔為前提,明確養老金事權由中央和地方合理分擔,在統一繳費與待遇政策以及在保護基金結餘省份既得利益和積極性的基礎上,實行全國範圍內的基金調劑制度。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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