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0日電/2000元能代替抽血,4000元能修改體檢結果,確保100%合格通過……時下正是畢業季,入職體檢迎來高峰期。一些求職者為了確保入職體檢能夠順利通過,求助於“代人體檢”中介機構,而這些機構也公開宣稱“只要交錢就能搞定”。記者調查了解到,“代人體檢”之所以形成產業鏈,根源在於就業歧視仍然存在,一些明令禁查的體檢項目仍被部分單位暗地作為參考。
辦假證、代抽血、改結果 代檢中介提供“一條龍”服務
在百度搜索關鍵詞“代人體檢”,首頁結果中就有數家代人體檢網站,多家網站宣傳能提供“全國各地出國代體檢、公務員體檢代檢、入職體檢代替等各類體檢代替過關服務”。
記者以需要進行入職體檢為由,與其中一家代檢中介進行聯繫。工作人員詳細了解了記者的年齡、入職信息、體檢醫院名稱後,告訴記者一些事業單位會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而且在血液檢測項會私下增加乙肝項目檢測。“單位會有人事部門的人在現場,你如果擔心血液檢測不過關,找我們幫忙就對了。”
這家代檢機構工作人員稱,有些事業單位要求比較嚴格,抽血環節醫生會要求出示身份證比照,所以在代檢前他們需要幫代檢者製作假的身份證。“醫院體檢中心有一個休息室,到時你先領表,之後在休息室交給代替你體檢的人,全程代檢的收費是4000元,事成之後付款,確保100%合格通過。”
“如果僅僅代替抽血的話,收費能便宜些。”工作人員說:“我們會比照你的長相、年齡,找一個和你相近的人去代替你體檢。我們已經幫很多人進行代檢,到目前為止都沒有一個被發現。”
當記者表示希望自己去體檢,只是擔心結果可能會不合格時,工作人員稱,他們也能提供事後體檢結果修改的業務。“這個比代檢收費貴,一個單項的收費就在4000元以上,能確保成功修改,事後付款。”
記者此後與幾家代檢機構聯繫,他們的價格從1000元到萬元不等,收費視難易程度而定,提供代檢服務的地域範圍包括北京、上海、廣東、重慶、江蘇等多個省份的數百家醫院。“只要你在我們服務範圍的醫院體檢,我們就能確保百分之百的通過率。”
今年6月畢業的小李就曾找過這些代檢幫忙。小李說,他應聘北京市某單位的工作,通過筆試、面試後,卻在體檢前發了愁。“我本人很胖,之前在學校體檢時就被查出轉氨酶高,怕這次體檢被查出來,單位以此作為理由‘拒收’自己。”
小李說,自己通過網絡搜索,找到了一位能提供代檢服務的男子,該男子告訴他,若體檢容易,無人監督,則較便宜;若有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在場監督,則費用會較高。最終小李繳納了1000多元的“服務費”,順利通過體檢。“現在想想還是後怕,畢竟這是違法欺詐行為,被單位知道後果會很嚴重。”
代檢中介為何有市場?
代檢中介機構通過網絡平台招攬客戶,從尋找代檢者、辦假證,到聯繫醫院、修改結果,已經形成一條完整的產業鏈。
體檢本是對自己身體健康負責,為何有人需要找人代檢?一個代檢機構中介透露,他們的業務大多集中在抽血項目,而在找人代替抽血的客戶中,大部分都是乙肝患者或乙肝病毒攜帶者。“出於企業利益考慮,有些企業對乙肝的就業歧視逐漸由公開轉向隱蔽,通過暗地買通醫院檢測,對於查出的攜帶者,以其它理由拒絕錄用,導致求職者拿不到被歧視的證據。”
我國就業促進法第三十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在2010年多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進一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中也明確,各級醫療衛生機構不得在入學、就業體檢中提供乙肝項目檢測服務。
記者在北京市多家醫院的體檢中心也看到,牆壁或宣傳欄處張貼有相關入職入學體檢禁查乙肝項目的規定。一家三甲醫院體檢中心工作人員說:“醫院體檢中不含有乙肝檢測項目。如果是本人在體檢過程中,想要增加乙肝項目檢測,需要填寫申請書。”
雖然國家明令禁查相關項目,但因體檢被查出乙肝病毒而被拒絕錄用或被迫離職的事件仍在上演:
2012年在北京市某公司工作的張女士,在公司組織的一次體檢中被查出患乙型肝炎。公司同事因此常常排擠和歧視她,公司領導多次責備其工作質量不合格並勸說其離職。出於無奈再加上病情惡化,張女士只能被迫簽署該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及離職申請。隨後,張女士起訴至法院,要求公司向其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2012年,300多名入職中航工業成都發動機集團有限公司時被要求檢查乙肝五項。其中8名被查出為乙肝病毒攜帶者的應屆畢業大學生,被企業要求回家看病,拒絕錄用。
鏟除代檢產業鏈需消除就業歧視
“代人體檢是一種作弊行為,涉嫌欺詐與非法經營。如果是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可能會構成刑法規定的非法經營罪。據此,代檢中介可能面臨行政處罰,重者或被追究刑事責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律師趙輝說。
趙輝說,找人代檢這種弄虛作假的行為已經涉嫌違法,通過代檢得到的虛假體檢報告,即使順利入職,既損害用人單位的利益,也會給自己今後維權帶來麻煩。“如果擔心在入職體檢過程中遇到不公平對待,可以通過正常的法律途徑維權。”
一位長期參與反乙肝歧視項目的人士說,違法成本過低,是企業明知違法卻仍暗地進行檢測的重要原因。“按照目前的規定,企業招聘時違規檢查乙肝項目被有關部門發現,僅是被責令改正和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於企業不具有威懾力。”
廣西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周可達說,鏟除代檢產業鏈需要從根本上消除就業歧視,讓國家相關規定真正落到實處,對相關人群給予公正平等的就業機會。相關部門應加強對企業的監管,加大對乙肝病毒攜帶者的維權幫助。
令人欣喜的是,一些地方對於此問題已逐步重視。浙江省人力社保廳今年發布新版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其中單位擅自將乙肝病毒血清學指標作為體檢標準,處罰按照三檔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社保廳在近期市場秩序專項行動中,就查處了違規將“乙肝五項”作為體檢項目的案件。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