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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讓"僵屍企業"依法破產出清
http://www.CRNTT.tw   2016-08-13 10:35:41
  中評社北京8月13日電/8月12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白皮書,通報近5年來全省破產企業司法處置情況,分析企業破產原因,同時制定專項意見,發揮破產審判職能作用促進僵屍企業出清,以推動過剩產能化解、推進產業結構轉型。
 
  企業破產呈現多發高發態勢
 
  白皮書顯示,近5年來,全省法院企業破產案件收案總體逐步增長,2015年更是出現巨幅增長,全年新收破產案件491件,同比增長84.95%。
 
  債權人通過破產程序保護自身權利意識逐步增強。近5年新收破產案件中,申請人66.14%為債權人。債務企業主要集中在製造、建築、房地產等產能相對過剩或資金杠杆相對較高的行業,以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居多。值得關注的是,大型企業也逐步進入破產領域,A股上市公司*ST中達、*ST霞客、*ST舜船,全國首家退市央企長航油運,全球最大光伏企業無錫尚德太陽能電力等一批大型企業先後進入破產程序。
 
  隨著收案數量的增加,加上案件審理周期較長,法院的結案壓力總體逐步增加,但結案方式呈現由單一破產清算逐步向多樣態轉變態勢,破產保護和挽救功能得到逐步彰顯。2015年全省法院審結破產案件227件,僅為同期新收案件的51.55%。審理周期2年以上的占比32.61%,審理周期1至2年占比47.34%。
 
  市場非市場因素交互叠加
 
  白皮書分析,企業破產呈多發高發趨勢,既是宏觀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經濟增速、結構、動力出現新變化所決定,也與市場主體逐步認識破產制度價值功能相關,還與人民法院採取系列舉措推動破產制度適用密切關聯。
 
  值得注意的是,白皮書從破產審判事後視角分析,導致破產高發的除了市場因素外,也包括不少非市場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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