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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慶元。(中評社 戴祺修攝) |
中評社台北8月12日電(記者 戴祺修)《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訂於8月12日生效,針對適法性問題,律師葉慶元表示,該條例內容有違憲疑慮以及破壞平等原則與民主政治的正當性,但在國民黨可能找不到足夠立委聲請釋憲的狀況下,可確保國民黨下次選舉中無法跟民進黨競爭。
目前是執業律師的葉慶元曾在郝龍斌擔任台北市長期間,出任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並兼任台北市政府國際事務委員會委員暨執行長,專長於大眾傳播法、憲法、行政法、工程法、都市更新、消費者保護、民事及行政爭議處理。
葉慶元說,國民黨過去一度財產非常龐大,因此現在要進行追徵價額,雖然條例內有說從黨費、捐贈、政治獻金及政黨補助金等是例外條款,但只要是被追增的價額超過現有財產,就會導致國民黨破產,進而達到實質解散的意義。
國民黨副主席詹啟賢曾表示,國民黨在程序正義上,會用採用釋憲手續捍衛黨產。不過,國民黨目前只有35席,不到聲請釋憲門檻的38席,擁有3席的親民黨又已斬釘截鐵表態,不會配。
針對黨產條例,葉慶元表示,這是憲法層次問題,若看現行憲法對於政黨違反民主政治的秩序,在憲法增修條文中有明文規定政黨是可以被解散的,除此之外現行憲法並沒有針對政黨有其他任何的規定。
本次不當黨產處理條例最大的問題,葉慶元認為,不當黨產條列是繞過(by-Pass)憲法中的規定,來讓國民黨達到實質解散的效果,因為條例中不只是對國民黨現有財產要做出處份認定,對於是過去的黨產也有追償制度,只要是被認定為不當黨產,即便國民黨已經將其變賣,也是要對其追徵價額。
葉慶元說,不黨黨產條例除了有繞過憲法的問題外,還有平等原則與民主政治架構的問題,既然是對政黨的財產做出規範就必須要有一致性,對所有政黨都進行檢核,現在國民黨是台灣目前唯一的實質在野黨,但目前是台灣的執政黨通過法規來清算實質的在野黨,這等同於是解除台灣政黨政治的制衡與監督,是違反民主正當性與民主政治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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