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此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已於5月3日向河北省委、省政府進行反饋。這是這項制度建立以來的首次。
“環境保護工作壓力傳導不到位”;“違法違規上馬項目問題突出”;“部分重點工作推進不嚴不實”;“部分區域環境質量急劇惡化”……人們很容易從措辭嚴厲的環境督察中,聯想到巡視。
人們很早就注意到,在中央巡視組通報中,用詞通常極為嚴厲。“以權謀私”、“黑洞”、“關聯交易”、“權力尋租”、“買官賣官”、“搞團團夥夥”等說法,早已成為常見詞。而針對具體問題的說法,如“評獎中存在暗箱操作”、“謊報”、“放任管理”、“靠船吃船”、“虛構業務往來”、“退而不休”等說法,也在輿論場引起很大反響。
用語針對性強,已經成為十八大以來監督的常態。而在這背後,是瞄准真問題的決心。
“向被巡視地區、單位反饋時,要直指問題,一五一十把問題抖摟出來,根本不要搞任何遮掩,責成其認真整改。”這是習近平總書記聽取2014年中央巡視組首輪巡視情況匯報時提出的要求。
巡視制度的有效探索,最終形成了2015年8月3日起施行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將已有的先進經驗制度化、固化。
而在制度成型後,巡視工作的開展更是進入了常態化階段。十八屆中央第十輪巡視工作於6月22日正式啟動。截至7月6日,第十輪巡視已全部進駐完畢。
據悉,此次中央第十輪巡視將對包括全國人大機關黨組在內的32個單位黨組織開展專項巡視,同時還將對天津、江西、湖北、河南等4省市進行“回頭看”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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