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不動產登記條例施行一年近半未落實
http://www.CRNTT.tw   2016-08-06 09:35:31
 
  ■ 對策

  國土部第四季度各地督查

  如何推動不動產統一登記政策在市縣級落實?國土部不動產登記局負責人提出,各地不能停留在成立聯席會議制度和領導小組層面,要實實在在地整合統一登記的職責和機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確定一個部門為本地區的不動產登記機構。

  該負責人還表示,各地應釐清登記、交易、審批管理的職責邊界,將原來分散在各部門的登記機構進行整合歸並。還應按照“人隨事走,編隨人走”的原則,相關部門應劃轉相應的不動產登記人員、編制、設備和相關經費到不動產登記機構。

  顧雲昌建議,現在距離任務完成還剩不到5個月的時間,應該適時執行問責制,地方政府主管領導也應積極參與協調。

  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也表示,為盡早在年底前完成所有市縣“發新停舊”的目標,國土部將於第四季度開展實地督查,對地方各級政府推動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落地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各地進一步抓好登記資料移交等關鍵環節,促進機構建設到位、資料移交到位、資金保障到位。

  ■ 釋疑

  不動產登記簡化房產交易

  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實施,對於百姓而言有何意義?新京報記者了解到,該項制度將原本分散在土地、房屋、草原、林地等多個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到一個部門,市民在辦理土地、房屋、林權等各類不動產登記業務時,可以直接前往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不需再跑到林業局、房管局等不同部門分別辦理。

  以市民普遍關注的房產交易為例,在執行不動產統一登記之前,需要先到房屋登記部門辦理房產證,再到土地登記部門辦理土地證。不動產統一登記政策實施之後,房產交易流程簡化,房產證與土地證將統一換發為一個不動產登記證書,只需在國土部門的不動產登記服務機構一站式辦理即可。

  (來源:新京報)


 【 第1頁 第2頁 】


          
】 【打 印】 【評 論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