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雖有明文規定,過去卻還是有一些官員在這個問題上犯了錯誤。6月24日,中國法院網就報道了一起違規套取少數民族發展資金的案例。廣西靈川縣民族事務管理局原正副局長鄧某某、陽某某,曾以故意編造發展項目、虛開發票報賬等方式,違規套取民族發展專用資金41萬多。鄧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陽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今年這46億資金的投入國家民委已發文要求加強資金管理、加強資金檢查與監督以及加強資金項目報備。對於這麼重要的資金款項,正如媒體指出要確保“用在刀刃上”,做到“扶貧資金發放到哪裡,監督就跟進到哪裡”,從而“斬斷伸向扶貧資金的貪腐黑手”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