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根據自身的交通情況確定到底要不要管控數量。”王浩說,這個在暫行辦法第十三條裡也有明確,“城市人民政府對網約車發放《網絡預約出租車運輸證》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這就是說,這個運輸證如何取得,能發放多少,還是由地方政府具體決定。
有專家認為,類似北京、上海等這樣的特大型城市,不會允許網約車無數量限制的發展,這也不符合優先發展公交,適度發展出租車的理念。
地方政府有權對網約車實施指導價
而對於價格是否也會有管控,上述專家認為,這也要看地方政府是否覺得有必要。比如上海,此前就出台相關的規定,要求網約車與普通出租車錯位發展,首先從價格上要拉開差距。王浩介紹,在暫行辦法的第三條裡對此也有規定,“網約車運行實行市場調節價,城市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實行政府指導價的除外。”
另外,各地交通部門已經開始組織行業學習兩文件內容。爭取盡快制定實施細則,將政策落地。
雖然各地交通部門都沒有給出實施細則具體的出台時間,但有全程參與制定暫行辦法的專家向記者表示,暫行辦法將於11月1日起實施,這三個月是政策實施前的緩衝期,各地會爭取在11月1日前出台細則,但也不排除有地方因為情況複雜,細則“難產”。
交通運輸部部長楊傳堂要求,各地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政府主管領導牽頭負責的領導小組,盡快制定實施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法規。
■ 各地交通部門表態
北京市交通委運輸管理局表示,兩個文件對出租車行業升級轉型,促進網絡預約出租車健康發展將起到重要的指導和規範作用,北京將結合實際,制定相關實施意見和細則,推進融合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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