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7日電/記者從海南省紀委獲悉,海南省紀委日前對萬寧市委原常委,市公安局原局長文海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文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經查,文海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為了掩蓋違紀事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在擔任文昌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文海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海南省紀委常委會議和省監察廳廳長辦公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文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涉案款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