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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洪災”,豈止傷口撒鹽?
http://www.CRNTT.tw   2016-07-25 11:02:47
  中評社北京7月25日電/暴雨突襲,河南安陽縣西部、林州部分鄉鎮公路中斷,通訊中斷,房屋被衝毀。在剛剛經歷洪災的安陽縣許家溝鄉下莊村的殘墻上,災後出現一則地產廣告,“城裡不買房,一切都白忙。”當地記者核實發現,廣告確為洪災後發布,廣告公司稱經過審核,完全合法。(7月24日中國青年網)

  “城裡不買房,一切都白忙。”藍底白字的廣告,驚現洪災後的村莊。斷壁殘垣之間,顔色對比鮮明,尤顯觸目驚心。它突兀地張揚的,不過是城鎮對農村的歧視,是商業資本對底層群眾的睥睨。一場暴雨,一次天災,確實可能讓農村人白忙一場。不過,若是一場地震,或者一場內澇,城裡買房的,就能置身災害之外了?能不能進城,對於村民來說,這未必是人生的多選題。廣告傳遞的惡意,在於加劇了代際身份的絕望感。而其實,風險社會,城鄉之間不存在自然災害上太大的概率差別。倒是這種準備“發洪災財”的嘴臉,令人如鯁在喉。

  汛情猛於虎,防汛重如山。此般見縫插針的廣告,也許能攪動災民對“居安思危”偏見,但,它顯然更是眼下商業廣告“蹭熱度”無底線無下限的惡例。人命關天的汛情面前,就算不指望商業公司伸出援手,但也不能在義利觀的界限之外,為製造賣點而往受災群眾傷口撒鹽。這樣的廣告,竟然還“經過審核”、還是“合法”的,這顯然是個不太幽默的冷笑話。《廣告法》總則第三條有明確規定: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以健康的表現形式表達廣告內容,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要求。如此悖逆公序良俗歧視性用語,如何合情合理、合法合規?

  當然,一個小城鎮的開發商以語不驚人死不休的廣告“去庫存”,若非媒體拎出來示眾,實在也沒必要過於上綱上線,罵罵管管也就夠了。但有一點是值得注意的:大災大難面前,我們既要警醒於別有居心的漫天謠言,恐怕也要警惕為了逐利而“消費洪災”這樣的“豬隊友”。

  這些年,寄生於熱點事件的“花式營銷”如病毒般爆發增長。遠的不說,從年初支付寶的“敬業福”,再到近日的新世相“逃離北上”,營銷界“蹭熱度”式推廣,不僅考驗著段子手的智商,亦有游走在法律與道德邊緣。因此,既有品牌借機怒刷存在感,也有品牌慘遭吐槽一片。尤其在公眾號、在朋友圈,“借勢營銷”可謂司空見慣。不過,在一些大是大非的原則事件上,比如南海事件、比如洪澇災害,一旦刻意“反其道而行”,這就不是市場的冒險行為,而是對公共價值與利益的戲謔與挑戰。

  約翰·鄧恩說:“沒有人是一座孤島,在大海里獨踞,每個人都像一塊小小的泥土,連接成整個陸地。”城市也好,農村也罷,拋棄的姿態並不能解決生死攸關的任何問題。防大汛、搶大險、抗大災,此間,願再沒有看客,再沒有幸災樂禍者。

  (來源: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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