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4日電/占全球經濟90%、占全球貿易80%的G20國家,對於世界經濟秩序的討論決策,將影響著全球經濟的走向。7月23日,在四川成都開幕的2016年第三次G20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吸引著全球的矚目。因為,這次會議,將在前兩次會議達成結構性改革共識基礎上,化身“行動派”,重在提出落實政策的舉措,並力求克服改革遇阻形成的“拖延症”。
作為大會的重頭戲,23日上午召開的稅收高級別研討會,就是G20層面首次舉辦的稅收專題研討,而且“幹貨”頗多。如何使國際稅收合作更加公平高效、如何發揮稅收“溢出”效應促進創新驅動、如何增強稅收確定性拉動貿易增長……在對這些問題的討論中,各國財長和國際經濟組織代表紛紛表示,G20將在完善全球稅收治理上發揮引領作用,通過建立公平高效的國際稅收體系,為全球經濟增長提供有力保障。
建立公平高效的國際稅收體系
當前,全球經濟處於從危機應對向長效治理機制轉型、從周期性政策向結構性政策轉型的關鍵時刻。
“G20國家需要加強溝通協調,凝聚政策共識,引導市場預期,提高貨幣政策的前瞻性與透明度,增強財政政策的有效性,營造政策環境支持關鍵領域結構性改革,推動全球經濟復甦。”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表示,稅收是全球治理體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球經濟規則協調的重要內容,是促進全球經濟復甦的重要手段。
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產品生產模式、企業組織形式、國際貿易模式都發生了根本變化,原有國際稅收秩序面臨嚴峻挑戰。“G20各國應探討構建公平合理的國際稅收秩序,促進國際稅收協調與合作。”對此,樓繼偉提出四大主張。
一是密切關注全球稅收發展動向。“G20各國應當站在全球高度,加強對稅收領域的戰略性、宏觀性、機制性問題的研究,確保各個經濟體實現財政安全和可持續發展的目標。”樓繼偉說。比如,繼續推動BEPS(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計畫和稅收情報交換的落實工作,有效打擊國際逃避稅;在充分考慮各國國情和發展階段差異的基礎上,尋求“最大公約數”,推動進一步完善國際稅收制度體系等。
二是不斷深化國際稅收合作。在堅持已有稅收合作機制的基礎上, G20各國應思考在更大範圍、更高水平、更深層次上開展國際稅收合作。樓繼偉進一步分析表示,如消除稅收政策制定和實施中的稅收歧視,減少稅收不確定性;再如,減少國際間雙重徵稅,防止互不徵稅,有效遏制逃避稅,為國際貿易和投資的增長掃清障礙。
三是持續加強稅收能力建設。“經濟全球化和數字經濟的發展,對稅收征管能力建設提出了嚴峻的挑戰。發展中國家普遍存在自身稅收能力不足的情況,加強發展中國家稅收能力建設對於推動全球平衡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樓繼偉提出建議,第一,G20要加強對發展中國家提供稅收政策領域技術援助,有效整合項目資源,切實幫助發展中國家提高稅收能力。第二,要不斷提高發展中國家在國際稅收規則中話語權,持續加強國內資源動員能力,增進社會福祉。
四是合理運用稅收政策工具。樓繼偉闡述說,堅持稅收中性的原則,把稅收政策的重點放在營造公平的環境、創造公平發展機會上面,在保持財政收入可持續的基礎上,促進經濟包容性發展。同時,合理設計稅收政策,更有效地促進創新,促進新型業態、新型商業模式的發展,為經濟增長提供動能。
發揮稅收“溢出”效應促進創新驅動
在全球經濟增長低迷之時,各國都希望通過稅收政策來引導創新和創業,讓全球擺脫新平庸,實現新的經濟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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