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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7月14日電/菲律賓南海仲裁案仲裁庭12日公布所謂裁決。對這場被政治操縱的鬧劇,中方多次表明“不接受、不承認”的立場。而作為域外國家和非南海問題當事國的美國,反應卻比當事國菲律賓還起勁,打著所謂維護國際法的旗號招搖發聲,不得不讓人懷疑其真實意圖。
在南海問題上,美國雖然口口聲聲不選邊站隊,實則不斷製造、誇大和渲染南海緊張局勢,與個別國家大搞聯合軍演,打著“航行自由”的幌子向南海派遣艦機,擾亂地區和平與穩定。美國還在背後鼓動菲律賓提起仲裁,試圖通過仲裁庭所謂裁決向中方施壓。美國擺出一副國際法“衛道士”的架勢,然而,它要自塑的“光輝形象”早已砸在自己手中。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美國在建立以《聯合國憲章》為核心的現代國際法體系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美國卻在國際法實踐中抱著“合則用,不合則棄”的投機做法,屢屢無視和破壞自己參與制定、具有普遍約束力的原則和法律精神,為的就是維護自己在全球的霸權和利益。
拉美國家就曾深受美國霸權主義侵擾之苦:1961年,美國雇傭軍入侵古巴“豬灣”,企圖推翻新生的社會主義政權;1965年,美國出動約4萬武裝力量干涉多米尼加,恢復被推翻的親美政權;1983年,美國派遣數千名海軍陸戰隊士兵入侵格林納達,借機扶持親美政權上台;1989年,美國出動2萬多名精銳部隊突襲巴拿馬,將時任巴拿馬政府首腦諾列加逮捕並押回美國“受審”……這些都是美國對《聯合國憲章》“不得干涉他國內政”“不得對他國使用武力”等原則的嘲弄和踐踏。然而,在當時特殊的國際政治環境下,受害國無法通過國際法伸張正義。
放眼世界,美國違反國際法的行為不勝枚舉。無論是繞開聯合國安理會授權轟炸南聯盟、發動伊拉克戰爭,還是拒絕批准《京都議定書》《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都反映出美國對國際法持有明顯的雙重標準。
歷史多次證明,雖然美國喜歡把國際法掛在嘴邊,但總是對人不對己,並根據本國利益選擇性地“重視”或“無視”國際法。在菲律賓南海仲裁案上,美國再次故伎重演,煽動菲律賓把原本不適用於國際仲裁的南海問題進行包裝,為美國在亞太地區攫取戰略利益充當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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